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建立多元化选拔机制,遵循“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具有突出专业技能或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提高学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院系 | 专业 | 层次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 | 招生科类 |
药学院 | 药学 | 专科 | 60 | 中药学、药学专业5460元/年,其它专业4600元/年 | 文、理、对口兼招 |
药物制剂技术 | 专科 | 40 |
生物制药技术 | 专科 | 40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专科 | 40 |
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 专科 | 30 |
中药学院 | 中药学 | 专科 | 50 |
中药生产与加工 | 专科 | 40 |
中医养生保健 | 专科 | 40 |
中药制药技术 | 专科 | 40 |
经管学院 |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 | 专科 | 40 |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电子商务方向) | 专科 | 40 |
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 | 专科 | 40 |
药品服务与管理 | 专科 | 40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听力康复方向) | 专科 | 40 |
食品学院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专科 | 4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专科 | 40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专科 | 40 |
单独招生计划合计 | 700人 |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2018年湖南省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
1.报名方式:考生须使用本人2018年高考报名时的流水号和密码,登陆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ks,选择高职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填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2.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9日
3.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14日(周六)。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交纳考试费。食、宿、交通费自理。
4.考试时间:4月15日(周日)
5.考试费:80元/人(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1.考试科目
应届普高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和文化课程考试。
综合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总分100分。应、往届普高生综合测试主要考查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及职业发展潜能等;中职生综合测试主要考查专业实践技能、专业基础知识、心理素质等。
文化课程考试:总分200分,考语文+数学,每科100分。
2.考试时间:4月15日(周日)
综合测试: 9:00——12:30;文化课程考试:14:30——16:30
3.考试地点: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含浦校区。
4.评卷: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课程考试由我院组织老师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七、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综合测试不及格的不予录取,综合测试及格的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应届普高生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5(满分两百分)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往届普高生、中职生按文化课程考试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中职生录取比例均为单招计划总数/实际参考总人数,录取率相同。如遇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缺额进行相应递补,录满为止。
2.录取流程:预录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及单独招生专网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731-83868518、81827310查询。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15日至4月9日 | 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处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4月9日23点 |
4月10日 | 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 |
4月14日 | 考生现场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
4月14日 | 考生到学院招生处办理考试手续,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对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条件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
4月15日 | 文化考试+综合测试 |
4月下旬 | 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上旬 | 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
5月中旬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九、相关事宜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转校学习、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外专业;
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院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确保录取合法、规范,不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相关组考工作要严格、周密,确保考试不出差错,不发生事故。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3868518、81827310、81827309、83868519(传真)
联 系 人:黄老师、陈老师
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科技产业园学士路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