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努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学院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院纪委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操作规程。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志宏
副组长:李连水 黄功学 蒋彦成
成 员:张竟超 何占周刘国发宋金晓徐水平 包永刚
肖文珍张德喜 武凤翔 郭广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何占周兼任。
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院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综合保障组。
(1)招生录取组(组长:郑志宏,参与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和考场分配;制订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预案 协调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做好录取审批和录取通知书寄发工作,发布录取结果 进行招生工作总结。
(2)命题考务组(组长:黄功学,参与部门:教务处、基础部及各系),下设命题评判小组和考务小组。
命题评判小组职责:负责文化基础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命题、题库完善、组卷、分装密封、评卷、成绩汇总。
考务小组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安排和培训;负责文化基础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工作。
(3)纪检监察组(组长:李连水,参与部门:院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试卷命题、评卷至成绩发布之前的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接触试卷人员的保密责任书签订;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4)综合保障组(组长:蒋彦成,参与部门:院办、财务处、保卫处、后勤中心、学生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印刷、传递、保管工作 负责命题人员隔离期间餐饮、服务及考生考务人员午餐供应安排、后勤保障;负责外校考试巡视人员的接待;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校园秩序、宣传氛围营造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1.招生对象为已取得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
2.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
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1 | 工程造价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 540502 | 3 | 21 | 3600 |
2 | 建设工程监理 (市政工程监理) | 540505 | 3 | 21 | 3600 |
3 | 建设工程监理 (水利工程监理) | 540505 | 3 | 11 | 3600 |
4 | 市政工程技术 | 540601 | 3 | 16 | 3600 |
5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550101 | 3 | 16 | 3600 |
6 | 水政水资源管理 | 550103 | 3 | 11 | 3600 |
7 | 水利工程 | 550201 | 3 | 31 | 3600 |
8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检测工程师) | 550204 | 3 | 11 | 3600 |
9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550204 | 3 | 41 | 3600 |
10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道桥工程检测) | 600202 | 3 | 11 | 3600 |
11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600202 | 3 | 16 | 3600 |
12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600605 | 3 | 11 | 3600 |
13 | 工程测量技术 | 520301 | 3 | 18 | 3600 |
14 |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 520305 | 3 | 21 | 3600 |
15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520302 | 3 | 11 | 3600 |
16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40102 | 3 | 36 | 3600 |
17 | 建筑工程技术 | 540301 | 3 | 26 | 3600 |
18 | 建筑工程技术 (装配化施工) | 540301 | 3 | 11 | 3600 |
19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540302 | 3 | 9 | 3600 |
20 |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造价方向) | 540502 | 3 | 41 | 3600 |
21 | 建设工程监理 (建筑工程监理方向) | 540505 | 3 | 18 | 3600 |
22 |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 540504 | 3 | 11 | 3600 |
23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智能设备安装与调试) | 540403 | 3 | 36 | 3600 |
2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工程设计与项目管理) | 540404 | 3 | 61 | 3600 |
2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智能楼宇工程) | 540404 | 3 | 61 | 3600 |
2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3 | 31 | 3600 |
2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60302 | 3 | 21 | 3600 |
28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60113 | 3 | 46 | 3600 |
2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610119 | 3 | 26 | 3600 |
3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智能应用与开发) | 610119 | 3 | 61 | 3600 |
3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3 | 76 | 3600 |
3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智能平台开发) | 610201 | 3 | 96 | 3600 |
3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企业信息化管理) | 610201 | 3 | 86 | 3600 |
34 | 电子商务技术 (网络推广) | 610214 | 3 | 61 | 3600 |
35 | 电子商务技术 | 610214 | 3 | 46 | 3600 |
36 | 工业机器人技术 (工业机器人运维工程师) | 560309 | 3 | 26 | 3600 |
37 | 工业机器人技术 (工业机器人编程工程师) | 560309 | 3 | 26 | 3600 |
3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电气集成与应用工程师) | 560309 | 3 | 26 | 3600 |
3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装配与调试工程师) | 560309 | 3 | 26 | 3600 |
40 | 会计 (电算化方向) | 630302 | 3 | 66 | 3300 |
41 | 会计 (注册会计师方向) | 630302 | 3 | 31 | 3300 |
42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540701 | 3 | 16 | 3600 |
43 | 财务管理 | 630301 | 3 | 26 | 3300 |
44 | 物流管理 | 630903 | 3 | 21 | 3300 |
45 | 市场营销 | 630701 | 3 | 16 | 3300 |
46 | 环境工程技术 | 520804 | 3 | 26 | 3600 |
47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520801 | 3 | 16 | 3600 |
48 | 污染修复与生态工程技术 | 520809 | 3 | 14 | 3600 |
49 | 园林工程技术 | 540106 | 3 | 21 | 3600 |
50 | 水利工程 (水保生态工程) | 550201 | 3 | 11 | 3600 |
51 | 市场营销 (水产营销) | 630701 | 3 | 5 | 3300 |
1500 |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考生凭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上填报我校志愿(院校招生代码6192)和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全省统一报考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有加分项目的考生以及有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在省招办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后,须在我校招生网(http://zs.***)上进行申请,提交证明材料,我校在网上审核确认。考试或面试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
3.2018年3月27-31日为校园日,考生也可到学校现场选报专业和报名确认。
4.2018年3月30-31日,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5.学院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录取结果2018年4月5-10日网上公示、上报省招办,2018年4月15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考核科目及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
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成绩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何一门达不到C以上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笔试(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
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报考我院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笔试(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和报考专业大类的专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3.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我校书面申请免试入学。申请书格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加分。
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要求达到C以上, A记85分、 记75分、C记60分,数学、语文总成绩折合满分150分,文化基础总分=语文分值×0.9+数学分值×0.6。
(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语文、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何一门达不到C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笔试(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项目加分。
六、考试方案
(一)文化基础笔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采用一张综合试卷,包括语文和数学两部分。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分值150分,其中语文90分、数学60分。
(二)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分值为150分。主要根据不同职业特点要求和工作中常用思维方式的不同进行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测试考生本类专业有关的基本常识、专业兴趣、思维方式以及通用的学习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时长:10-15分钟。
(三)中职毕业生的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分值为150分。通过实际操作主要测试考生对该专业所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实操水平,同时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能力。测试时长:60分钟。
中职(中专、技校、职高)考生中有地厅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我校将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考试组织
1.考核地点:设在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郑州市花园路136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2.考试安排:2018年4月1日(星期日)在学院内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卷。
时间 |
考核内容 |
考生范围 |
09:30-11:30 |
语文数学综合知识 |
中职类毕业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
13:30-16:30 |
职业技能测试 |
中职类毕业生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高中毕业生 |
八、录取办法
录取时,学院按单招总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各类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九、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具体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严格按照2015年3月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1月31日-3月6日 |
在省招办“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上报我院单招专业数据库、报送单招章程、单招实施方案 |
3月20日9时-23日18时 |
考生登录河南省招办高考网报名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我院(代码6192)和相关专业志愿 |
3月25日-27日 |
下载报考我院考生志愿信息数据库并导入到我院单招报名信息管理平台 |
3月27日-31日 |
校园日 |
进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资格申请”及各种加分项目申请 |
|
3月30日-31日 |
考生登录我院单招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或来校考试时打印 |
4月1日全天 |
文化基础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考核 |
4月5日-10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
4月10日-15日 |
通过省招办“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上报我院单招拟录取名单数据库,完成录取备案手续,上报单招总结 |
4月15日之后 |
在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费用预算
学院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所需各项费用支持到位,初步预算为:考务组织5万元、命题评卷3万元、招生录取及通知书邮寄7万元、综和保障及其它2万元,总计17万元。
十二、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2018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371—65821185 65821020。
十三、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清退,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2.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委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相关说明
1.按照国家及我省高校招生及学籍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已被我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
2.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由学院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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