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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做好“专升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8年02月27日18:28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院属各系部及各毕业班有关同学: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精神,为确保2018年我院“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将我院2018届毕业生专升本对口学院拟定为湖南工学院。根据湖南工学院有关文件要求,拟从我院2018届应届毕业生(含三年高职和五年高职)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湖南工学院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为组织好“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只能在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五年制高职纳入“专升本”选拔范围,三年制专科和五年制高职专科推荐比例按专业分别计算。

同一本科专业推荐人数不足2人的不组织考试。

本科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各本科接收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

二、推荐条件

学校将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前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

5、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三、应征入伍退役学生“专升本”

(一)在校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湖南工学院和省教育厅审查。

(二)毕业生服兵役退役后“专升本”。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报名

(1)报名条件:上一年度退役的湖南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役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2)报名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复印件。报名时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查。

(3)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

2、考试: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专科毕业生报名的专业分布情况,指定1-2所本科院校接受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每个专科专业限定1所学校。凡自愿报名参考的到指定学校参加对应专业的“专升本”选拔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由“接收院校”确定。

3、录取:各专业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指定接收退役士兵的本科院校对参考的退役士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计划单列)。统一录取后不办理补录,有关学籍管理及其他事项与当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相同。

四、报名方式

请各系部严格按照“专升本”推荐选拔比例和条件从即日起组织学生报名,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专升本”报名表(请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另一张暂贴志愿表右上方)(附表2),2018年3月14日前各系部将学生报名Excel表和“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并送教务处。经学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在3月15日至25日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名(网址:http://zsb.***),并在校园网页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考试与选拔

1、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查资格合格者,由湖南工学院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暂定。

2、考试组织

考试组织工作由湖南工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教务处负责协助湖南工学院做好有关考务工作。

3、录取名单确定

(1)湖南工学院根据各本科专业实际参考学生的考试成绩在规定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厅审查注册备案。省教育厅将审查通过的注册备案名单反馈给湖南工学院,湖南工学院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因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办理补录。

六、“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

1、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即取得湖南工学院2016级相应本科专业学籍,由湖南工学院发出“专升本”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教务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2、“专升本”学生属于特定考试形式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

3、在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本科毕业证书内容必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好专升本报名工作,确保将本通知告知全体2018届毕业生。

 

 

 教务处

                                           2018年2月27日


原标题:2018年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做好“专升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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