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项目定向免培生
招生面试方案及评分标准
(2018年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琼府办〔2015〕235号),根据《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琼教师〔2016〕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师厅[2014]5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小学教育专业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有效实施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改革项目”,我校对报考小学教育专业的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免费培养师范生(简称“定向免培生”)考生进行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安排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报名后、录取前。具体时间由海南省考试局公布。
二、面试地点
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为准。
三、面试对象
1.符合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且为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的品学兼优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2.考生须参加我省当年普通高考,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高考本科A批投档低控制分数线。
3.热爱教师职业,志愿从事乡村小学教育工作,身体健康,且有志于报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小学教育定向免培生计划的考生。
四、录取办法
定向免培生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
五、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六、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分为语言表达、体态仪表和才艺展示三部分;面试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其中语言表达面试3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面试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纸质版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一)语言表达
语言表达部分共两道试题,一是朗读短文,考生根据所抽到的短文现场朗读;二是命题说话,考生回答一个结构化面试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教师职业的认识。
(二)体态仪表
考官审核面试考生体检表(必须由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并结合面试考生语言表达的流畅度进行综合评价。
(三)才艺展示
面试考生自选才艺进行展示。所展示才艺应积极向上,建议选择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类等作品现场展示。面试现场仅提供电子琴,其它展示道具自备,拒绝携带大型道具。
七、面试程序
1.考务人员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讲解本次面试的整体计划安排、注意事项、考场纪律。考生在面试前不能与已面试过的考生进行交流。在候考室等待面试时,不得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也不允许在候考室外随便走动。
2.考生抽取考试序号。考务人员负责将体检表上考生姓名抹去,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并依次登记考号、姓名等信息。
3.面试开始,由考务人员依次带领考生进入考场,并通知下一名候考人准备。
4.每次面试1人,首先由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然后考生按要求完成面试工作;各位考官独立在评分表上按不同的评价指标给考生打分。
5.面试结束,主考官宣布面试考生退席。由考务人员收集每位考官手中的面试评分表交给记分员,记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统计面试成绩,并填入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
6.记分员、监督员、主考官依次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面试结束。
八、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九、其它
1.面试结果将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及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2.面试全过程将录像备案。
3.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海南省考试局。
附件: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小学教育定向免培生招生面试评分标准
海南师范大学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