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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大纲-笔试科目

  2018年12月30日10:06  湖南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西方法律思想史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西方古代法律思想 占总分的20%

 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中世纪的法律思想  占总分的40%

  19世纪的法学流派  占总分的40%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4小题,占总分的20%

简答题: 4小题,占总分的40%

分析论述题:2小题,占总分的40%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西方法律思想史

考试目标:

1、能够熟练掌握西方不同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和主张。

2、能够理解不同法律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问题意识及分析方法。

3、能够批判性的认知和分析各种法学思想和主张的局限性。

考试内容:

第一编 西方古代法律思想

  古希腊法律思想的特点,柏拉图的法律思想,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西塞罗的法律思想,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圣经》中的法律思想,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阿奎那的法律思想,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编 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和布丹的主权论;古典自然法学的思想观点概述,其主要代表人物(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的代表作,对古典自然法学的历史评价。

第三编 19世纪的法学流派

  1、基本概念:哲理法学;分析法学;历史法学;实用主义法学和目的法学;

2、19世纪西方法学各流派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哲理法学派(含康德和黑格尔的法律思想);分析法学派(含奥斯丁的法律思想);历史法学派(含萨维尼和梅因的法律思想);实用主义法学和目的法学(含霍姆斯和耶林的法律思想);

第四编 现代西方法律思想(暂不列入考试内容)

1、基本概念:新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法学;综合法学;经济分析法学;新自由主义法学;“左派”法学;

2、现代西方法学各流派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的学说,凯尔森和哈特的学说,韦伯和庞德的学说,伯尔曼的法律思想,波斯纳的学说,哈耶克的学说,昂格尔的学说

三、主要参考书

徐爱国、李桂林、郭义贵著:《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重版。

 



原标题: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大纲-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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