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立法学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4)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4小题,占总分的20%
简答题: 5小题,占总分的50%
分析论述题:2小题,占总分的30%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
(一)考试目标
1、系统掌握立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能运用立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条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
(二)考试内容
1、立法理论
(1)立法的概念、特点和作用:立法的概念、特点和分类;立法的职能与作用
(2)立法原则和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原则的概念和作用;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的法定立法原则 (3)立法与利益:立法中的利益选择和协调;立法与利益群体;立法民主化与公众参与 2、立法制度?(1)立法主体:立法主体的概念、范围和种类;我国的立法主体;立法机关 (2)立法体制:立法体制的概念;立法体制的分类;授权立法;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立法的效力(3)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概念;提出法律案;审议法律案;表决法律案;公布法律;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的程序?3、立法过程? (1)立法预测、立法规划与立法决策: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立法决策的概念;立法决策的主体
(2) 立法协调:立法协调概的概念;立法过程中的立法协调;立法听证
(3) 立法的解释与修正:立法解释;法律的修改与补充;法律的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4) 立法监督:立法监督的概念、特征、意义及模式;我国的立法监督体制;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4、立法技术?(1)立法与法律渊源、法律体系与法律规范:立法的内部协调;立法与法律规范的结构;立法与法律规范的的分类;立法中的专门化规范
(2)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结构与形式: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结构与形式概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整体结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要件 (3)立法语言:立法语言的风格;立法语言的使用规则
三、参考书目:
《立法学》(第三版),朱力宇,张曙光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原标题: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立法学》考试大纲-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