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助学金评审办法
(试行)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按学生学费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项资金,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安排院级助学金专项资金。
二、评定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2、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的9月1日―9月20日上交由申请者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学生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申请者写出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助学金等级和标准
(一)助学金标准和人数
1000元/学年;300人。各系人数根据当年在校学生比例确定。
(二)学院今后根据收入状况,适时动态调整发放奖助学金的标准和人数。
四、学院助学金评比条件
(一)助学金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的贫困学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稳定收入来源,无法完成学业的贫困学生。
3、学习成绩优良,生活艰苦朴素,不吸烟、不喝酒,不搞奢侈性消费的贫困学生。
4、部分因突发事件如生病、住院、受伤、家庭灾难等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助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学习不认真,必修课在一年内有一门课程补考者;
(3)有吸烟、喝酒和其他奢侈性消费行为者;
(4)不如实反映情况,夸大困难者。
五、学院助学金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填写《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审批表》,说明申请理由,并将材料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二)辅导员、班主任审核:辅导员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条件;
(三)系部审核:学生所在系部学生科及党总支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科长及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并填写《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将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方案。对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问题的系,适当扣减该系的奖助学金指标,调剂用于先进系;
(五)学生处审批:学生处处务会议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上报院领导审批:学生工作处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名单提交主管院领导审批;
(七)款项发放:主管院领导审批通过后,学生处资助中心会同计财处将奖助金款项打入学生的银行卡。
六、监督程序: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后由学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责任。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
2018年5月
原标题:2018年湖南省郴州技术学院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