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一)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役入学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和学费资助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必须在每年的9月22日前报学院武装部审核)
(1)、申请表(统一由征兵系统打印的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3)、退役证书复印件。
(4)、学籍信息证明(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证明,并由教务处盖章);
(5)、自主就业证明。
原标题:2018年湖南省郴州技术学院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