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院级奖学金评审办法
(试行)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按学生学费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专项资金,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安排院级奖学金专项资金。
二、评定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参加学院奖学金的评定。
三、奖助学金等级和标准
(一)奖学金标准和人数
1500元/学年;200人。各系人数根据当年在校学生总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
(二)学院今后根据收入状况,适时动态调整发放奖学金的标准和人数。
四、奖助学金评比条件
(一)奖学金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参加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
3、学习成绩良好,各科成绩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补考科目,综合测评列本班前15%内。
4、体育达标,身心健康。
5、专业技能达到学院要求。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该年度(两学期)奖学金:
(1)凡考试、考查有不及格科目及考试舞弊者;
(2)凡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从处分决定宣布之日起,两学期内不享受奖学金待遇;
(3)凡休学者,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待遇;
(4)一学期内累计旷课8节以上者;
(5)拖欠学费者;
(6)有损坏公物、绿地,打架斗殴,打牌赌博行为者以及谈恋爱造成恶劣影响者;
(7)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奖学金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填写《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审批表》,说明申请理由,并将材料交给辅导员或班主任;
(二)辅导员、班主任审核:辅导员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条件;
(三)系部审核:学生所在系部学生科及党总支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科长及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并填写《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奖申请汇总表》,将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方案。对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问题的系,适当扣减该系的奖助学金指标,调剂用于先进系;
(五)学生处审批:学生处处务会议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上报院领导审批:学生工作处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名单提交主管院领导审批;
(七)款项发放:主管院领导审批通过后,学生处资助中心会同计财处将奖助金款项打入学生的银行卡。
六、监督程序: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后由学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责任。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
2018年5月
原标题:2018年湖南省郴州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