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2018年教育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资格
按学校下达不低于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数120%确定复试考生数。复试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国家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条件。具体考生名单或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时间每人约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与专业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2、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考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状况、心理素质、兴趣特长、综合表达等方面的情况。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流程与时间
流程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报到与资格审查、 体检 | 3月30日 (星期五) 8:00-11:30 | 8号教学楼办公室8210B | 至吴哲老师处报到,现场查验考生本人成绩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并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及个人简历2份。 到辅导员杨宗圆老师处领体检表,到校医院体检。 吴哲老师电话:0730-8646329 杨宗圆老师电话: |
专业考试 | 3月30日 15:30-17:00 | 8号教学楼政法学院8207 | |
外语面试 综合面试 | 3月31日 8:30-11:30 14:30-16:30 | 8号教学楼8210C | 政法学院面试小组主持所有面试 |
五、复试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0.2+专业考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5。
终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六、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原则上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学院根据以上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审批后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联系人:吴哲老师,电话:0730-8646329;
政法学院
2018年3月26日
原标题:2018年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