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2018年湖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点和进程安排》及《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组织管理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音乐学院成立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下设纪检工作小组和复试复核小组,由音乐学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和音乐学院研究生培养委员会组成。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工作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复试复核小组由学院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以审核复试录像的形式评估2018年硕士研究生评审分数,确保复试工作的成绩确实并有效。
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由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评审人员包括硕士生指导教师、外聘专家和相关业务骨干等,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实行亲属报考回避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考试安全是第一要务,安全保密是生命线”的意识。学院将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个人,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责任,信守承诺,履行保守秘密的责任。
三、录取原则与复试计分方法
1、录取原则:
专业学位各专业方向考生,在相关理论科目达到国家线分数要求前提下,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4号),依照专业及方向分布,采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的权重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由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复核小组确定的成绩作为复试的终成绩,并依据总成绩权重比例计算总分,根据专业分布及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及予以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2、复试计分方法:
【音乐表演类】: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占75%,外语口语听力占5%,练耳听力占10%,视奏视唱占10%,即复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75%)+(外语口语听力成绩×5%)+(练耳听力A成绩×10%)+(视奏视唱和综合素质×10%),各环节均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注1]: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考核成绩低于80分。
(2)视唱练耳听力成绩、视唱视奏及综合素质的单科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音乐教育类】: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笔试考试成绩占2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60%,,外语口语听力占5%,练耳听力占10%,即复试总成绩=(理论笔试考试成绩×2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6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5%)+(练耳听力B成绩×10%),各环节均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注1]:音乐教育类专业综合面试包括教学技能展示、自弹自唱和专业技能展示三个部分,其中教学技能展示成绩占专业综合面试总成绩的60%,自弹自唱成绩占专业综合面试总成绩的20%,专业技能展示占专业综合面试总成绩多的20%。
[注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理论笔试考试成绩及教学技能展示考核成绩低于80分。
(2)视唱练耳听力成绩、视唱视奏及综合素质的单科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4月9日上午9:00——11:30,复试考生报到,参加资格审查,填写相关材料,交报名费,抽签。地点:音乐学院会议室
下午14:00——15:30,全体考生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地点:1T1教室。
下午15:00——17:30,音乐教育类考生参加《音乐教育基础理论与教学法》考试,地点:1T2教室。
2、4月10日
上午8:30——9:30,复试专业评审人员参加考前工作协调会议,地点:学院会议室
上午8:30——9:30,音乐教育类考生参加《练耳听力B》考试,地点:1T1
上午10:00——11:00,音乐表演类考生参加《练耳听力A》考试,地点:1T1
上午10:00——12:00,音乐教育类考生参加《专业综合面试》考试,地点:1T2
下午:13:00——17:30,音乐表演类考生参加《专业综合面试》考试,地点:1T1\1T2\音乐厅
五、复试内容
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将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研究生处一起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察。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具体参照《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同时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督查和监管,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交校研究生处保存。
另:复试复核小组在复核过程中,如发现复试考生实际专业水准与复试评分出现较大偏差,有权取消考生复试成绩,并撤销担任该考生评审人员的2年评审资格。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议。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附表1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8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务工作要求
复试考务工作人员由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小组负责组织,由院研究生会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选拔后组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为确保音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现将复试考务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1、复试考务工作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为:
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的报到、咨询、审查信息、场地服务与安保、考试场记、数据收集与统计等工作。
2、考生报到前一天考务工作人员开会,强调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确保责任到人。
3、复试工作开始至结束期间,各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务工作规定,听从工作安排,佩戴工作牌准时到岗。
4、复试结束后,由考务工作小组组织对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情况良好者给予一定的实践学分奖励,工作存在重大失误者将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附表2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8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审人员工作要求
音乐学院2018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审人员将根据各专业实际参加复试考试数量、相关专业以及场地等现实情况,从我院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授、副教授中选取组成评审小组(特殊专业可由专业能力强且具有责任心的讲师参与评审)。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特殊专业需至少1名评审参与评分。各组设立组长1名,考务督导1名。
复试评审人员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的面试、评分工作。考试前一天内由音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牵头召开评审人员工作会议,明确自身职责。根据复试各专业的评分细则,制定本次复试的评分标准和考试程序。
为确保2018年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参与本次复试工作的评审人员的工作要求如下:
1、复试考试工作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不得徇私舞弊,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如有违纪者将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试期间,各评审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考场,佩戴工作牌,遵守《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违反相关规定者取消本次复试评审资格,并2年不得参与我院硕士研究生考试相关工作。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附表3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类】
声乐表演艺术方向
(一)综合面试(百分制)
综合面试包括艺术歌曲正谱视唱和综合素质两个环节。视唱考试主要从音准、节奏、视谱能力及音乐表现能力四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1.优(85-95分):能准确地把握视唱试题的音准、节奏、节拍、速度及曲调风格,视唱流畅、生动,具有极佳的艺术表现与艺术感染力。
2.良(80-85分):能准确地把握视唱试题的音准、节奏、节拍、速度及曲调风格,视唱流畅,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3.中(70-80分):个别音准、节奏存在问题,但视唱整体比较流畅完整。
4.差(70以下)对视唱试题的音符、节奏、节拍和速度不能准确把握,缺乏作品艺术表现力。
(二)专业考核(百分制)
评分细则:
1.优(85-95):嗓音好,气质佳,发声方法科学,作品难度大,作品风格把握准确,演演唱完整,富有情感,表演生动。
2.良(80-85):嗓音好,气质佳,发声方法科学,作品具有一定难度,作品风格把握准确,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3.中(70-80):作品难度适中,演唱完整,基本把握了曲目的风格及内涵,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
4.差(60-70分):发声技术基本正确,但演唱不完整,曲目风格内涵把握不够准确,艺术表现力一般。
5.不及格(60分以下):声乐技术存在问题,演唱不完整,不能准确把握曲目风格,缺乏艺术表现力。
钢琴表演艺术方向
(一)综合面试(百分制)
综合面试包括艺术歌曲正谱视奏和综合素质两个环节。视奏环节评分细则如下:
1.优(90-100分):视奏非常完整流畅,能迅速而准确地识别作品的音符、节奏、节拍和速度,能很好的体现作品调式调性、节奏特点、旋律与和声进行,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
2.良(80-89分):视奏较完整流畅,能准确把握作品的音准、节奏、节拍和速度,基本能准确的弹奏,并能较好的体现作品调式调性、节奏特点、旋律与和声进行,具有一定的作品艺术表现力。
3.中(70-79分):视奏基本完整流畅,识别作品的音符、节奏、节拍和速度有个别错误,基本能准确的弹奏,基本能把握作品的调式调性、节奏特点、旋律走向及和声进行,艺术表现力一般。
4.差(60-69分)视奏不够完整流畅,对作品的音符、节奏、节拍和速度的识别错误较多,不能准确把握作品的调式调性、节奏节拍、旋律走向及和声进行,艺术表现力较差。
5.不及格(60分以下):视奏极不完整流畅,不能准确把握作品的音准、节奏、节拍和速度,缺乏作品艺术表现力。
(二)专业考核(百分制)
1.优(90-100分):演奏非常完整流畅,能准确把握作品的节奏和速度,能很好的体现作品的风格与内涵,具有很强的诠释钢琴作品能力。
2.良(80-89分):演奏比较完整流畅,控制作品的节奏和速度的能力较强,能较好的体现作品的风格与内涵,具有较强的诠释钢琴作品能力。
3.中(70-79分):演奏基本流畅,能基本把握作品的节奏和速度,表现作品的风格与内涵表现力较弱,诠释钢琴作品能力一般。
4.差(60-69分):演奏不够流畅,控制作品的节奏和速度能力较差,不能准确的把握作品的风格与内涵,诠释钢琴作品能力较差。
5.不及格(60分以下):演奏极不流畅,不能准确把握作品的节奏和速度,缺乏诠释钢琴作品的能力。
器乐表演艺术方向
(一)综合面试(百分制)
综合面试包括艺术歌曲正谱视奏和综合素质两个环节。视奏环节评分细则如下:
1.优(90-100分):视奏非常完整流畅,能迅速而准确地把握作品的音符、节奏、节拍与速度,能很好的体现作品的调式调性、节奏特点、旋律及和声进行,具有很强的音乐表现力。
2.良(80-89分):视奏较完整流畅,能准确把握作品的音准、节奏、节拍和速度,并能较好的体现作品的调式调性、节奏特点、旋律及和声进行,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3.中(70-79分):视奏基本完整流畅,在音乐作品的音符、节奏、节拍和速度的识别上有个别错误,能基本准确的弹奏,对音乐作品的调式调性、节奏特点、旋律走向及和声进行把握情况一般,艺术表现较平常。
4.差(60-69分)视奏不够完整流畅,对音乐作品的音符、节奏、节拍和速度的识别错误较多,不能准确把握作品的调式调性、节奏节拍、旋律走向及和声进行,艺术表现力较差。
5.不及格(60分以下):视奏极不完整流畅,不能准确把握作品的音准、节奏、节拍和速度,缺乏作品艺术表现力。
(二)专业考核(百分制)
1.优(90-100分):演奏非常完整、流畅,能精确地把握作品的节拍节奏、速度与力度,能很好地展现作品的音乐风格,具有很强地音乐作品诠释与演绎能力。
2.良(80-89分):演奏比较完整、流畅,在音乐作品的节奏和速度等方面的控制能力较强,能较好的体现作品的风格与内涵,具有较强的诠释与演绎音乐作品的能力。
3.中(70-79分):演奏基本流畅,能基本把握作品的节奏和速度,在作品的风格与内涵表现上较弱,音乐诠释与演绎能力一般。
4.差(60-69分):演奏不够流畅,对音乐作品的节奏和速度等方面的控制能力较差,不能准确的把握作品的风格与内涵,音乐诠释与演绎能力较差。
5.不及格(60分以下):演奏极不流畅,不能准确把握作品的节奏和速度,缺乏诠释与演绎音乐作品的能力。
合唱指挥
为科学地规范本校合唱指挥复试的考试标准,实现评分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全面性,也为促进与确保考试的公正与公平性,现将本校2017年合唱指挥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标准及细则制定如下:
一、评分标准及细则:
(一)优秀(100-90分):
1、指挥技术:预备拍、收拍、长音、保持音、切分音、休止符、后半拍、渐强渐弱等指挥技术娴熟,且富有表情与音乐表现力;指挥拍点清晰,指挥图式规范无误,能够正确背谱指挥。
2、音乐表现力、控制感:能较为完美地诠释考试的作品,手势具有控制感,乐感很好,力度与速度掌握得准确无误;在尊重原作、掌握原作风格的基础上蕴含了自己富有创造性的指挥处理与表现。
3、指挥形体、表情以及与双钢琴互动:指挥手型自然正确,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富有乐感与感染力;眼神与指挥手势的声部方向正确,与双钢琴的交流得体到位。
(二)良好(89—80分):
1、指挥技术:指挥拍点清晰,指挥图式规范无误,能够正确背谱指挥;能够较好地掌握预备拍、收拍、长音、保持音、切分音、休止符、后半拍、渐强渐弱等指挥技术要领,较有表情与音乐表现力。
2、音乐表现力、控制感:能够完整的诠释考试的作品,手势较有控制感,乐感较好,力度与速度掌握得准确无误。
3、指挥形体、表情以及与双钢琴互动:指挥手型自然正确,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得体到位;眼神与指挥手势的声部方向正确,与双钢琴有交流与互动。
(三)中等(79一70分)
1、指挥技术:指挥拍点较为清晰,指挥图式基本正确,能够正确背谱指挥;能够基本掌握预备拍、收拍、长音、保持音、切分音、休止符、后半拍、渐强渐弱等指挥技术要领,较有表情与音乐表现力。
2、音乐表现力、控制感:能够完整的诠释考试的作品,有一定的控制感,乐感一般,力度与速度控制基本正确。
3、指挥形体、表情以及与双钢琴互动:指挥手型自然正确,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得体到位,眼神与指挥手势的声部方向基本正确,与双钢琴有少量互动。
(四)及格(69—60分)
1、指挥技术:指挥拍点较为模糊,指挥图式基本正确,能够正确背谱指挥;能够基本掌握预备拍、收拍、长音、保持音、切分音、休止符、后半拍、渐强渐弱等大部分指挥技术要领,音乐表现力一般。
2、音乐表现力、控制感:在诠释考试作品时有少量停顿,手势放松自然,乐感较差,力度与速度处理单一。
3、指挥形体、表情以及与双钢琴互动:指挥手型基本自然放松,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较少;眼神与指挥手势的声部方向有少量错误,与双钢琴有互动但是极少。
(五)不及格(60以下)
1、指挥技术:图式混乱不清,雷同拍较多,经常打反拍;起拍与收拍及乐句的气口表达含糊;指挥方向不明确。
2、音乐表现力、控制感:乐感较差,指挥过程中停顿次数较多,不能背谱指挥;不能完整地完成指挥作品的任务;缺乏音乐表现力。
3、指挥形体、表情以及与双钢琴互动:指挥形体及表情僵硬,缺乏互动,被动地跟钢琴挥拍。
二、曲目分值分配标准:
曲目分为指定范围内合唱作品、自选合唱作品与即兴视谱指挥作品三部分。
1、指定范围内自选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每首25分,共计50分;
2、自选合唱作品两首,每首20分,共计40分;
3、即兴视谱指挥(5-10分钟准备时间)作品一首,10分。
【音乐教育类】
一、 理论部分(百分制)
(见试卷评分标准)
二、专业综合面试(百分制)
综合面试包括教学展示、自弹自唱和专业技能展示三个部分。
(一)教学技能展示
考核内容 | 评分 | |||||
一级 | 二级 | 优 (90—95) | 良 (80-90) | 中 (70-80) | 一般 (70以下) | 得分 |
(5分) | 1、 教案质量 2、教具准备 | 教案设计合理 教具准备充分 | 教案设计规范 教具准备比较充分 | 教案设计不够合理; 教具准备不充分 | 教案设计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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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10分) | 3、 目标确立 4、 教学核心 | 目标明确而具体,切实可行;紧扣“标准” | 目标明确而具体;有较强的操作性 | 目标宽泛,不利于完学 | 目标不明确,缺乏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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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20分) | 5、 教材分析 6、 内容重点
| 教材分析正确 内容与分量安排合适,重点突出 | 教材分析比较正确; 内容与分量安排较为合适,重点突出 | 教材分析不能较好突出音乐学科特点; 重点不够突出 | 不能把握教材主要内容;内容不熟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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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20分) | 7、 教学环节 8、 教学节奏 | 教学环节重视体验、参与等音乐学科特点; 教学节奏张弛有度,过渡自然 | 教学环节能够环环相扣,节奏把握自然 | 教学环节不清,逻辑较为混乱 | 教学环节缺乏连贯性和逻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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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与手段 (30) | 9、 教学形式 10、教学方法 11、师生互动 | 教学方法灵活,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恰当; 教学调控能力强 | 教学方法较为多样化;能够较为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信息反馈及时 | 教学方法不能为教学内容服务;缺乏音乐学科教学特点 | 教学方法单一,师生互动性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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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基本素质 (10) | 11、 示范能力 12、 语言能力 13、 教态仪表 14、板书设计 | 教态大方,语言富有感染力;演唱、演奏规范;板书恰当好处 | 教态得体,语言流畅;示范能力强;板书简洁 | 教态紧张,语言表述不流畅;技能示范能力差 | 语言混乱,专业技能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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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3分) | 15、面向全体 16、情感培养 17、音乐知识与技能 | 学生主体地位能够体现;师生合作愉悦、和谐;较好掌握知识与技能 | 学生能够较为主动积极参与课堂,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 学生缺乏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能好完学任务 | 课堂气氛沉闷,教学任务不能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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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特色 (2分) |
| 教学有独创性,体现创新精神 | 教学能够体现创新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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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弹自唱展示
1、优(90—95):作品难度大,作品风格把握准确,演演唱完整,富有情感,表演生动。
2、良(80-90):发声方法科学,作品具有一定难度,作品风格把握准确,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3、中(70-80):作品难度适中,演唱完整,基本把握了曲目的风格及内涵,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
4、一般(70分以下):弹唱技术存在一定问题,演唱不完整,艺术表现力一般。
(三)专业技能展示:
1、优(90—95):作品难度大,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表演完整,富有情感,表演生动。
2、良(80-90):基本条件好,气质佳,作品具有一定难度,作品风格把握准确,具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3、中(70-80):作品难度适中,专业展示完整,基本把握了作品的风格及内涵,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
4、一般(70分以下):专业技术基本正确,但表演不完整,艺术表现力一般。
2018年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1、评价标准:
(1)语言准确性:(语法和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词汇的丰富程度、发音的准确性)
(2)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内容的连贯性、寻找合适词语而造成的停顿频率及长短、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等)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语言表达是否灵活、自然,话语是否得体,语言能否与语境、动能和目的相适应)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包含以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考查学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问题的能力(3--5分钟)
第二部分:考查学生连续表达的能力。考生从所给的问题中选择一个话题,就此话题表达自己的看法(3--5分钟)。
3、评价标准为:
A优秀(91—100分):能用外语就指定的话题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B良好(81—90分):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C中等(71—80分):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交流稍不顺畅
D一般(60—70分):能用外语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有一定的困难
E不及格(60分以下):不具有口头表达能力
附表5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综合面试评分表(音乐表演类)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曲目 | 综合素质视唱视奏 | 专业成绩 | 总分 | 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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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
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6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综合面试评分表(音乐教育类)
序号 | 姓名 | 教学技能展示(60%) | 自弹自唱(20%) | 专业技能展示(20%) | 总分 | |||||||||||
教学准备 | 教学目标 | 教学内容 | 教学过程 | 教学方法 | 基本素质 | 教学效果 | 教学特色 | 教学目标 | 曲目 | 成绩 | 类别 | 作品 | 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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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
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6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
外语口语听力考试
序号 | 考号 | 姓名 | 口语 | 听力 | 总分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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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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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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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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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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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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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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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7
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
练耳听力考试(笔试)
序号 | 考号 | 姓名 | 成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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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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