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部分招生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优秀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单独招生代码:13033,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第三条 学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以现代制造和智能控制大类专业为主,涵盖先进制造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现代制造服务。办学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我院位于长沙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企事业单位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宣传组、保卫组等五个工作组。
考务组: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单招考试方案,单招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准考证发放、考试(面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由招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统筹全院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方案、招生章程,负责招生宣传、组织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信息核准、单招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
纪检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宣传组:由宣传统战部牵头。制定招生宣传方案,负责学院网站更新、微信平台内容更新、负责网络宣传,突出学校特色、专业特色,扩大学校知名度。
后勤保卫组:由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制定招生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组织专人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人性化服务,免费提供饮用水、休息场所等,负责考生、家长和工作人员人生安全,确保招生期间安全和谐。
第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章 单独招生报考
第七条 招生对象: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八条 报考网站: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ks。
第九条 报考时间:2018年3月15日—4月9日。
第十条每个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四章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今年学院单招计划为1640人,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33个,考生分3个类别:A类:应届高中毕业生;B类: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往届毕业生;C类:与我院签订中高职衔接合作培养协议的中职合作班的考生。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1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30 |
4600 |
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95 |
5060 |
3 |
数控技术 |
3 |
135 |
5060 |
4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3 |
30 |
5060 |
5 |
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 |
3 |
30 |
4600 |
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30 |
5060 |
7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 |
45 |
5060 |
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115 |
5060 |
9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30 |
5060 |
10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30 |
4600 |
11 |
电梯工程技术 |
3 |
30 |
4600 |
1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80 |
5060 |
1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195 |
4600 |
14 |
汽车电子技术 |
3 |
30 |
4600 |
1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40 |
4600 |
16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3 |
30 |
7800 |
17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30 |
5060 |
18 |
汽车智能技术 |
3 |
30 |
4600 |
19 |
计算机网络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 |
3 |
56 |
7800 |
20 |
计算机网络技术(互联网营销管理方向) |
3 |
50 |
7800 |
21 |
计算机网络技术(JAVA互联网软件开发方向) |
3 |
50 |
7800 |
22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 |
20 |
4600 |
23 |
软件技术 |
3 |
37 |
7800 |
24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3 |
39 |
4600 |
25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21 |
4600 |
26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3 |
32 |
4600 |
27 |
金融管理 |
3 |
30 |
3500 |
28 |
会计 |
3 |
90 |
3500 |
29 |
国际贸易实务 |
3 |
30 |
3500 |
30 |
市场营销 |
3 |
30 |
3500 |
31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30 |
4600 |
32 |
电子商务 |
3 |
60 |
3500 |
33 |
酒店管理 |
3 |
30 |
4600 |
备注:①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参考情况,按相同比例划分确定A、B、C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分A、B、C类分开录取。
②所有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8年新收费文件执行。
2.特长生招生计划
①学院招收体育特长生12人,需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第一年学费(合作班除外),在校期间参加省级比赛,根据比赛成绩根本给予不同比例的学费减免。
招生项目 |
篮球 |
乒乓球 |
羽毛球或排球 |
健美操 |
田径 |
武术或跆拳道 |
项目人数 |
2 |
2 |
2 |
2 |
2 |
2 |
报考条件:具有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比赛获得县市级个人、团体前三名,地市个人、团体前六名或省级单项前八名、团体前六名等条件之一的特长生可报考,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②学院招收艺术特长生12人,需参加文化考试和艺术专项测试,录取后减免第一年学费(合作班除外)。
招生项目 |
舞蹈 |
声乐 |
播音主持 |
表演 |
项目人数 |
6 |
2 |
2 |
2 |
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并有舞蹈(民族、古典、拉丁、爵士)、声乐(美声、民族)、播音主持、表演其中特长之一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招生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 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1.考核方式:我院单独招生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采用机试,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潜能等综合内容,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特长生还须参加专业测试。
2. 考试、测试时间:
时间 |
安排 |
地点 |
|
4月13日(周五) |
8:30—17:30 |
缴纳考试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可自助完成,详见学院招生网说明)。 |
学生事务大厅(学生公寓6栋一楼) |
4月14日(周六) |
7:00—8:00 |
缴纳考试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 |
学生事务大厅(学生公寓6栋一楼) |
8:30—18:00 |
1、机试(职业技(潜)能、语文、数学、英语) 2、下午:特长生专业测试 |
本校,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
3、考试地点: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具体考场见准考证安排。
4、考试说明:所有考生均要参加文化考试,考试方式为机试,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英语及职业潜能等综合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提交考试结果后,通过计算机考试系统自动评分。
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基本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参照职业技(潜)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录取。录取时,按A类、B类、C类分开录取,录取人数依据总报名参考人数按照相同比例安排计划。学院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录取程序。考、录机构分离、学院纪检监室全程监督。
1、划定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公布拟预录名单,从4月16日开始分批公布拟录取名单,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拟录取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并于5月7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专业调剂: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服从志愿考生中选择。
5、以上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6、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
①虚假填报报名信息的考生。
②考试现场有舞弊、代考行为的考生。
③不服从考场安排,扰乱考场秩序的考生。
④未按规定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
⑤考试成绩单科为零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所有专业收费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则按2018年新收费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八章 新生奖学金设置
第十七条 根据学院《新生自强奖学金评审办法》,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成绩优异者可享受自强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1、奖励对象:当年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入学的全日制三年制新生,奖励人数:60名/每年。
2、评选条件:学生入校后思想品德表现良好,行为习惯文明;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优秀。
3、评选办法:根据单独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奖励。
4、奖励标准:一等奖:12名,4000元/生;二等奖:24名,2000元/生;三等奖:24名,1000元/生。
第九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咨询或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一段359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联系部门: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处设学院办公楼220)
4.联系电话:0731-84099000(兼传真)、84099018、84879100
监督电话:0731- 84023722(纪检监察室)
6.招生网址:http://zs.***
7.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号hnjdzy123)
8. 单独招生官方咨询QQ群: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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