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精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考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严格考试招生程序,进一步规定单独考试招生的领导机构、任务分工及责任人、宣传、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录取、公示、单招费用总预算等内容,坚决防止在考试招生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学校党委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姚 勇
成 员:蒋清民 赵玉奇 朱东方 陈君丽 王建新 薄新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组,处理单独招生工作日常事宜。
主 任: 陈君丽
副主任: 常新中 朱明悦
成 员: 刘振民 肖玉霞 徐咏冬 杨秀琴 黄体锐 郭德顺 马伟强 刘新奇 张 虎 孙 勇 王风云 黄双成 赵 扬 王 雷 张召哲 韩恩远 韩宝来 张振华 刘晓刚 黄振中
主要职责是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纪检监查组
组 长:魏新华
副组长:黄体锐
成 员:邓艳丽 朱冰 李兆楠 贾建树 肖斌 梁艳 张钊 王盼红
纪检监查组职责:负责考试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录取 、公示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
3、资格审查组
组 长:陈君丽
副组长:常新中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 监考教师
资格审查组职责:
1)录取数据下载审核
2)考生到校资格确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三对照)由二级学院院长、书记负责
3)考生进入考场资格审核(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三对照),由监考老师负责
4、录取、数据上报组
组 长:陈君丽
副组长:常新中
成 员:刘振民 徐咏冬
录取、数据上报组职责:
1)接收教务报送的考生成绩
2)依据录取规则进行新生录取
3)对预录取新生进行网上公示
4)确定后录取学生名单并进行录取数据上报
5)对录取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教育厅
6)设计、印制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试命题组
组 长:赵玉奇
副组长:朱明悦
成 员:王 勇 各二级学院院长
考试命题组职责: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
6、考务组
组 长:赵玉奇
副组长:朱明悦
成 员:付 永 各二级学院院长
考务组职责:组织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及实操测试
7、阅卷与成绩统计组
组 长:赵玉奇
副组长:朱明悦
成 员:李 杰
阅卷与成绩 统计组职责:负责所有阅卷及成绩统计工作
8、接待组
组 长:蒋清民
副组长:马伟强
成 员:徐咏冬 李海涛 赵明 各二级学院书记
接待组职责:
1)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发放相关须知
2)安排考生住宿及接待工作
3)组织考试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9、后勤保障组
组 长:薄新党
副组长:黄振中
成 员:刘晓刚 孙 岩 潘灵鑫 苏云峰
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考试期间的水电供应及考场和校园卫生保洁
2)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统计管理
3)准备考试当天中午考试午餐
4)医务人员值班
10、宣传组
组 长:蒋清民
副组长:杨秀琴
成 员: 张 凡 王 磊 娄焕
宣传组职责:负责校园考试氛围的营造;指导二级学院进行招生咨询宣传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8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为35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分布如下:
序号 |
所在院系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全称)
|
18年计划
单招计划
|
计划数招 |
1 |
化工
学院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196 |
90 |
2 |
570205 |
精细化工技术 |
50 |
3 |
570207 |
工业分析技术 |
28 |
4 |
590304 |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
28 |
5 |
机电
学院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97 |
50 |
6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40 |
7 |
56030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光源自动控制技术方向) |
75 |
8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0 |
9 |
56061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75 |
10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28 |
11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5 |
12 |
信息学院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37 |
167 |
13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4G工程师方向)
|
50 |
14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J2EE应用开发方向) |
250 |
15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0 |
16 |
610207 |
动漫制作技术 |
40 |
17 |
610215 |
大数据技术
与应用
|
20 |
18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40 |
19 |
会计学院
|
630201 |
金融管理 |
350 |
56 |
20 |
630301 |
财务管理 |
36 |
21 |
630302 |
会计 |
215 |
22 |
630302 |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
43 |
23 |
商贸学院
|
600405 |
空中乘务 |
406 |
100 |
24 |
630604 |
连锁经营管理 |
24 |
25 |
630701 |
市场营销 |
80 |
26 |
630801 |
电子商务 |
142 |
27 |
630903 |
物流管理 |
60 |
28 |
建筑学院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280 |
70 |
29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24 |
30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 |
35 |
31 |
540502 |
工程造价 |
70 |
32 |
540502 |
工程造价(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造价方向) |
35 |
33 |
540504 |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
26 |
34 |
540505 |
建设工程监理 |
20 |
35 |
医药学院 |
620302 |
中药学 |
280 |
90 |
36 |
620301 |
药学 |
148 |
37 |
590301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42 |
38 |
制药学院
|
590202 |
药品生产技术 |
98 |
98 |
39 |
护理学院 |
620201 |
护理 |
770 |
630 |
40 |
620202 |
助产 |
140 |
|
|
3500 |
备注:1、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光源自动控制技术方向;无人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方向;工程造价建筑及装修装饰造价方向;空中乘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4G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J2EE应用开发方向为
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2、计算机应用技术4G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J2EE应用开发方向、药学类、制药类专业办学地点在学校东校区,其余专业均在西校区。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及填报志愿
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务必于3月20日9时--3月23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完成单招报名及志愿正式填报工作。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报名成功后请到我校网站上对应的窗口或登录
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及所报专业进行确认,以便学校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 1日;考试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3.报名确认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3月28日8:00后,请登录:
网址自行打印。
确认时间及地点:3月31日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4.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考生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信息确认表;
⑵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因时间关系,尚未领到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如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专业技能加分条件的(详见第五条、第六条),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
⑶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
⑷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委托其家长代为确认。除按第4项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一份)、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五、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考生和各类中职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凡有省规定情形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30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30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300×40%+300×60%+10=310(分)。
六、专业技能加分
(一)“专业技能加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或登录
网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获得本专业初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20分;
2.获得本专业中级工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30分;
3.获得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级别从业资格证书,加分分值为40分。
(三)技能竞赛获奖加分:
参加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50分。
(2)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60分。
(3)照顾加分与优先录取:具体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四)加分方法
在考生职业技能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加至满分450分为止。如:某考生职业技能成绩330分,符合本专业中级工加30分条件,其终职业技能成绩为360分;某考生职业技能成绩为420分,符合本专业高级工加分条件,其终职业技能成绩仍为450分。
七、考试办法及时间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
所有普通高中考生和往届高中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做相应换算作为文化课成绩(A\B\C\D对应成绩分别为50、40、30、20分)没有学业成绩的学生参加文化课考试,满分450分。各类中职考生采用统一试卷考试作为文化课成绩。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450分。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和各类中职考生分别参加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60分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2.试卷分值:450分。
空中乘务专业职业技能单独测试,并要求以下条件:
1)身高女:163-175CM;男:173-185CM
2)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肤色好
3)身体裸露部位(面部、颈部、手臂等)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4)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无口吃,听力正常
6)无精神病史,无其它影响工作的疾病。
(三)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四)考试日程安排
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五)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校免收考生报名费。
八、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4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三)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根据专业大类按普高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低录取分数线;根据专业大类按中职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根据教育部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校一切待遇和毕业文凭完全相同。
空中乘务专业单独录取,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成绩分数必须达能300分以上才有资格参与按总分高低进行录取。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至3月28日16:00时,将相关申请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招生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被免试录取。
(五)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六)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七)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
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25日至3月31日 |
登陆“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http://hngzzx.heao.gov.cn/dz2018)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根据报考情况安排考试相关事项。 |
4月1日 |
文化课、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 |
4月5日至4月11日 |
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
4月20日之前 |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4月20日之后 |
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冠”、“建业”“九六一”、“希尔”等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十二、学费与住宿费
学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护理、药学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
学校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7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校企合作专业培训费按相关部门批复执行。
十三、学校单招费用预算
1、学生考试、命题费用 28万元
2、学生住宿费 25万元
3、学生午餐费 7万元
4、媒体宣传费用 26万元
5、宣传资料设计印制 15万元
6、宣传差旅费 100万元
十四、
学校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邮 编:450042
联系方式:(0371) 67842026 67842209 67842135
招生咨询群:
电子邮箱: hnhgzyxy@***
原标题:2018年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