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一、指标分配
学 院 |
指 标 |
粮油食品学院 |
7 |
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 |
1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土木建筑学院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管理学院 |
2 |
合 计 |
16 |
二、录取办法
1.外语考试成绩录取低标准为60分(含60分);
2.两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原则上都要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如果出现专业课考试成绩一门没有达到60分以上时,可控制一门专业课考试低成绩在60分以上,另外一门专业课考试低成绩在50分以上(含50分);
3.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学院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
4.每一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如果报考同一位导师的拟录取考生多于1人,则由报考导师录取1名考生后,余下考生征求师、生双方意见后调剂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见附表)
四、其他
1. 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新生入学报到日期之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研究生处,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除应届硕士毕业生之外的所有其他拟录取考生必须在6月15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 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可提前到研招办领取;
3. 如有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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