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计算机科学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各条款中如有与学校或学院上述文件矛盾之处,以学校或学院的规定为准执行。
第二条 每年度学校与学院启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时,计算机科学系(以下简称本系)先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本细则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执行与解释。
第三条凡本系应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生,均可申请“推免生”,按学院与本系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条学院优先保证的指标遵照学院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不占本系推免生指标。
第五条根据学院分配给本系的名额,按下列规定确定推荐名单:
一、 所有申请者均须满足学校、学院规定的基本推荐条件和要求,其中由本系确定的推免生名额,原则上按3:7的比例分别由“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与“学业成绩”评选办法产生终学生推免人选名单。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二、 对于申请按照“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办法推免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下同)排名前60%的学生可以进入预选名单:
1、获得全国并行应用挑战赛(Parallel Application Challenge,简称PAC)佳应用金,并行优化金;每个奖项可认定前两人;佳应用银奖,并行优化银奖可认定前一人。获得具体有效人选由指导老师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2、获得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第一、二等级奖项,其中获得第一等级奖项的可认定前两人,获得第二等级奖项认定前一人,具体有效人选由指导老师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3、在CCF推荐期刊或会议、ESI-Computer Science期刊、ESI-Engineering期刊、《中国科学:信息科学》(中英文)、《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电子学报》、《通信学报》、《自动化学报》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且署名第一单位为湖南大学(以上述期刊的正式录用函或邮件,以及论文指导老师的签名确认为准)。
三、 对于进入“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预选名单的学生,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排序,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推荐人选,所产生推荐名单总人数按照上述“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指标数的120%确定,并注明其中按序替补候选名单。如符合该类评选办法条件的学生少于分配指标,多余的名额划归“学业成绩”评选办法学生推免名额;如符合该类评选办法条件的学生多于分配指标,按照排序择优选拔,不占用“学业成绩”评选办法的学生推免名额。
四、 对于申请按照“学业成绩”办法推免的学生,进入预选名单的具体要求为:按照学院公布的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可进入“学业成绩”办法预选名单。
五、 在上述“学业成绩”办法产生的预选名单中,根据学院公布的学业成绩专业排名,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推荐名单,所产生推荐名单总人数按照上述“学业成绩”指标数的120%确定,并注明其中的按序替补候选名单。
第六条由本系“推免小组”按工作实施办法对以上两类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后,确定终推荐名单(按系分配指标数120%,并注明其中的候选名单)。终推荐名单经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核,由学院负责公布名单并报学校批准。
第七条本细则报学院审批通过后实施。
计算机科学系
2018.12.28
原标题:2018年湖南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