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工程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物联网工程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各条款中如有与学校或学院上述文件矛盾之处,以学校或学院的规定为准执行。
第二条每年度学校与学院启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时,计算机工程系先成立“推免工作小组”。本细则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执行与解释。
第三条凡本系应届本科学生,均可申请“推免生”,按学院与计算机工程系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条学院优先保证的指标遵照学院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不占本系推免生指标。
第五条根据学院分配给本系的名额,按下列规定确定推荐名单:
一、 所有申请者均须满足学校、学院规定的基本推荐条件和要求,其中由计算机工程系确定的推免生名额,原则上按3:7的比例分别由“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与“学业成绩”评选办法产生终学生推免人选名单,每位同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型申请。计算机工程系本科生推免分为“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两个专业独立选拔,不同专业之间推免名额不共享。
二、 对于申请按照“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办法推免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60%的学生可以进入预选名单:
1、获得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主办的“中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中国自动化学会主办的“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与“中国机器人大赛”二等及以上等级奖励的学生(本系学生不分专业皆可);其中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组认定前两人,获得二等奖的项目组认定前一人,具体有效人选由指导老师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2、获得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由教育部教科技发展中心主办的“全国高校物联网创新大赛”二等及以上等级奖励的学生(本系学生不分专业皆可);其中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组认定前两人,获得二等奖的项目组认定前一人,具体有效人选由指导老师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签名确认;
3、在CCF推荐期刊或会议、ESI-Computer Science期刊、ESI-Engineering期刊、《中国科学:信息科学》(中/英文版)、《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电子学报》、《通信学报》、《自动化学报》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且署名第一单位为湖南大学的学生(以上述期刊的正式录用函或邮件,以及论文指导老师的签名确认为准)。
三、 对于进入“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预选名单的学生,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排序,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推荐人选,所产生推荐名单总人数按照上述“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指标数的120%确定,并注明其中按序替补候选名单。如符合该类评选办法条件的学生少于分配指标,多余的名额划归“学业成绩”评选办法学生推免名额;如符合该类评选办法条件的学生多于分配指标,按照排序择优选拔,不占用“学业成绩”评选办法的学生推免名额。
四、 对于申请按照“学业成绩”办法推免的学生,进入预选名单的具体要求为:按照“智能科学与技术”和“物联网工程”2个本科专业,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排名从高到低排序,前50%的学生可进入“学业成绩”办法预选名单。
五、 上述“学业成绩”办法产生的预选名单,按照学院公布学业成绩专业排名,从高到低依序进入推荐名单。按照该办法所产生“学业成绩”推荐名单总人数按照本系分配“学业成绩”指标数的120%确定,并注明其中的按序替补候选名单。
第六条由本系“推免小组”按工作实施办法对以上预选与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后,确定终推荐名单(按系分配指标数120%,并注明其中的候选名单)。终推荐名单经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核,由学院负责公布名单并报学校批准。
第七条本细则报学院审批通过后实施。
计算机工程系
2018.12.28
原标题:2018年湖南大学计算机工程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