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须知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复员转业军人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三)身体健康,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需单独进行面试。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9:00---10月31日10:00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三、现场确认
2017年10月18日-11月16日17:00,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填表时需填写高考报名登记表,表格上“考生标记”一项中,单招兼报高考填写代码28,只报单招填写68。
四、报名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陆学校网站单独招生考试系统(http://xinxi.***/)填报专业,多可填写5个专业,把你想学的专业填在前面。
(二)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考试前一天到学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签署报考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
采取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结合的考核方式,总分400 分。
基础知识综合考试:包括语文、数学、政治等内容,一张综合卷,分值为300分。基础知识综合考试中,语文、数学、政治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由学校自主命题和考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专业技能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原则
(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
(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
(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考生,仍然可以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毕业待遇
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