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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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落实和国家助学金管理,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如下发放和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免学费资助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第一、二、三年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残疾学生,城市的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其中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按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总数10%的比例确定。
二、免学费资助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不同专业给予免费,学校经批准的学费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减免学费明细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受助标准 |
1 | 工艺美术 | 1400元/学期 |
2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400元/学期 |
3 | 动漫游戏 | 1400元/学期 |
4 | 幼儿教育与健康管理 | 1400元/学期 |
5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1200元/学期 |
6 | 航空服务 | 1200元/学期 |
7 | 建筑装饰 | 1200元/学期 |
8 | 电子商务 | 1200元/学期 |
9 | 城市轨道交通与乘务 | 1200元/学期 |
10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1100元/学期 |
三、助学金资助范围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残疾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等11 个连片特困地区学生(不含县城) 。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在校学生的15%比例确定。
四、助学金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000 元,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开支。
五、本办法由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 年 5 月 10 日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