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8年度报考我院生源质量,切实做好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今年我省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工作由省司法厅组织领导,省招考院监督。成立由省司法厅、省招考院共同组成的黑龙江省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体检、面试、体能测试 (一)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为
6月20日
-22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 具体时间安排:
6月20日
,哈尔滨、牡丹江、鸡西、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考生;
6月21日
,齐齐哈尔、绥芬河、双鸭山、鹤岗、伊春、绥化;
6月22日
,佳木斯、大庆、抚远、七台河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省农垦、省森工系统考生。 以上时间过期不予安排。 测试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在哈尔滨火车站乘343路汽车在新建监狱下车直走即是)。 联系方式:0451-88079117、88079106。 (二)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程序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条形码(现场打印)和近期近身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检测按体检、面试、体能测试顺序进行,三项检测须在当日内完成。考生先体检合格(暂不考虑抽血的化验结果)后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制,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符合报考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条件。 (三)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组织 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省招考院将加强对体检、面试工作中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体检由省司法厅指定医院进行。面试采取联合方式进行,由各招生院校相关人员和省司法厅选派人员共同组成。面试结论由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对面试不合格考生要说明原因。面试标准按教育部、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招生院校不得另行增加面试项目和内容。体能测试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未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司法普通高等院校不予录取。 按照相关规定,自2018年起不再收取体检面试体能测试费 三、政审 司法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各有关中学应本着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作出全面、准确的鉴定。凡报考司法普通高等院校考生的政治思想考核,除按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三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第9条、第10条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考生应当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前完成政审。考生从报考院校官方网站下载《政审表》后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区)级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提交。政审不合格者或未进行政审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注: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中的说明,并下载政审表按要求填写。 附件下载网址: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招生办 2018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