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满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
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研招(2018)2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由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成如下:
组长:赵阿平
秘书:魏巧燕
成员:郭孟秀 尹铁超 吴雪娟 长山
二、学院统一复试差额比例
进入复试的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形式为面试。
1.考生报告个人读博研究计划和学习、科研经历,由复试小组成员围绕考生进行博士研究所需专业理论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及其他相关问题提问,考生回答。
2.复试打分采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打分表(2015版)具体细化的标准,其中导师打分所占比重为50%,其他评委打分后取平均值占50%。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原则
1.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序。
2.招生按学科专业招生,也就是整个专业进行排名,按报考我专业的考生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
2018年4月4日下午15:30 社科楼429 专业综合面试
本办法由黑龙江大学满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黑龙江大学满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日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大学满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