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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9年01月14日11:11  黑龙江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法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经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制定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玉庭

成员:胡东、孙磊、董惠江、魏建国

二、复试差额比例

法学院统一复试差额比例为200%,并在合格生源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不足200%的,初试合格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为面试

2.考生应向复试组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代表性成果,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

3.复试组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对学科前沿的把握、科研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旨在择优选拔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

4.复试题目由复试小组在复试前集中讨论产生。

四、复试成绩计算和要求

1.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小组各成员所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复试成绩。

五、录取

1.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即为考生后成绩。

2.复试合格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排名,根据考生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

法律史:20184814:00,汇文楼825室;

刑法学:20184814:00,汇文楼835室;

民商法学:20184814:00,汇文楼822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18499:00,汇文楼822室;

经济法学:20184914:00,汇文楼822室。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201844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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