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18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现就有关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群
成员:孙书利、高亚臣、李金宝、赵晓锋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拟录取人数:4人
2、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控制线:英语成绩50分;专业课60分。
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外语语种 | 考试方式 | 报考导师 | 研究方向 |
1 | 邢亚男 | 俄语 | 统考 | 丁群 | 保密通信 |
2 | 吴桐 | 英语 | 统考 | 高亚臣 | 物理检测 |
3 | 张立坤 | 英语 | 统考 | 李金宝 | 传感器网络 |
4 | 张艳鹏 | 英语 | 统考 | 丁群 | 保密通信 |
4、复试时间:
2018年4月8日,上午8:30-12:00。
5、复试地点
黑龙江大学实验楼315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1、专业基础知识与外语能力 (30分);
2、综合专业素质与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20分);
3、科研业绩与创新能力;(20分)
3、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30分)
4、复试总分值为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 =初始总分 +复试总分
五、录取
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各研究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照招生计划名额,依据导师平均分配方案,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它
1、对在招生考试各环节中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录取后发现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
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4月8日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大学电子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