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录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招生录取工作过程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招生专业设置、招生宣传、招生章程编制、分专业计划编制、招生录取等工作,依据“学校领导主抓,招生就业处负责、各二级学院分片宣传、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工作安排,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专业建设规划,充分调研,集体决策,整理上报经院领导签字盖章的各学院介绍、专业介绍、2018年拟招生专业及计划,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
特此通知。
附件:2018拟招生专业审批及计划申报审批表.xls
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上报材料要求
学院介绍:(800字)
1、学院介绍
2、咨询电话
专业介绍:(800字)
专业名称******(层次**,学制:**)
1、应用型培养目标与特色:
2、主要课程:
3、就业方向:
4、主要实践性教学内容:
注:(艺术类专业须上报专业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