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8〕1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学院2018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为确保我校2018年“对口”免试生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阅读,严格遵照执行。
一、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笔试+口试
时间:2018年4月3日13:50
侯考地点:合肥学院行政楼305
二、面试资格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8〕1号)相关文件精神: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初审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附后)。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面试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监察处负责监督。面试过程以专业分组进行。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前15分钟凭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工作人员核实考生信息并点名签到,抽签确定考生考试编号。考生抽签、签字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将该名单保管好,抽签信息在面试结束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面试(笔试+口试)中,考试编号为考生唯一识别,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身份信息。
面试开始前,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开考后,由引导员将考生引导到主考室进行考试。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区滞留。
五、面试内容(笔试+口试)及评分办法
笔试考试时间共45分钟,考生在主考室内同时进行,开考时给考生统一发放试题,考试结束考生立刻离开主考室,返回候考室。考官进入主考室,根据评分标准,给每个测试卷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汇总表由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笔试结束后,开始口试,每位考生口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口试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由考官自主设定题目提问考生,每个考生问答结束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情况,独立进行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所有考生问答结束后,计分人员收集考官评分表汇总。综合计算所有考官的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口试成绩。成绩汇总表由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六、录取原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8〕1号)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学院2018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我校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笔试*60%+口试*40%),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额占我校2018年“对口”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4月27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面试不合格者仍可参加我校4月14-15日的考试。
七、面试纪律要求
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在候考室内的考生,不得随意出入和大声喧哗。
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一旦进入考点,必须将通讯工具交由监督员统一封存管理。面试封闭期间,要按规定佩带工作标志牌,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通电话,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在考生答题时,主考室内的所有人员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考生作答。除场内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主考室。
面试期间,监督员可对主考室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对于违规、违纪的考官可取消资格。
八、检查监督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全体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自守则,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检查。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合肥学院2018年对口免试生取得面试资格名单一览表.xls
原标题:2018年合肥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免试生面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