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随着我校区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迅速发展,如何保证和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高水平、创新型拔尖人才,成为学校和各学院面临的重要课题。为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导师作用、突出学术成果,我校区决定在全校实行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年度申报工作,请遵守执行。
一、实行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的背景和目的
1、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2013年3月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明确要求:“改革导师评定制度,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强化与招收培养紧密衔接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导师终身制。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的限额。
2018年年初,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把立德树人纳入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
2、随着威海校区硕士生导师队伍不断扩大,导师数量已经超过每年的硕士生招生指标数,招生指标更加紧张。为了优化生源配置,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决定实行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年度申报制度,将招生指标向培养条件好、培养质量高的导师倾斜,对培养条件不够或培养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导师实行暂停招生措施。
3、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应重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培养质量方面的考核。特别是针对我校区部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存在“选题陈旧、工程性太强、学术性不够等”问题,以及硕士生普遍反映的进入硕士论文研究时间较晚等问题,在招生计划申报中应包含导师介绍,拟招收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方面的内容,促进导师提前思考和规划硕士论文选题。这将利于有针对性地选拔合适的优秀生源,使硕士生入学后能够尽早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同时也是学科评价导师招生计划是否合适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研究生导师要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利,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二、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组织及审核标准的确定
1、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由导师所在院(系)组织,主管院长(系主任)以及院(系)党委书记作为负责人,组织各学科导师审核申报资料,并签署审核结果。
2、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重点从导师的学术水平、师德水平、在研项目、硕士生培养情况和拟招收硕士生的选题等方面制定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标准,以近三年作为考核依据,具体如下:
(1)有明确而稳定的科研方向,目前作为负责人承担科研课题(平均每年本人可支配经费不低于2万元),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2)导师资格:
①工学、理学导师要求: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所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中文核心期刊3篇,或EI检索论文2篇,或SCI检索论文1篇。1项发明专利申请相当于1篇EI论文,1项发明专利授权相当于1篇SCI论文;出版研究生教材2万字以上相当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5万字以上相当于1篇EI论文,10万字以上相当于1篇SCI论文,不重复核算,2万字以下不计。
②管理学导师要求: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所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核心期刊或属ISTP、EI或SCI刊源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3篇,或SSCI、CSSCI检索论文1篇。出版研究生教材2万字以上相当于1篇核心期刊论文,5万字以上相当于1篇CSSCI论文,不重复核算,2万字以下不计。
(3)服从学科教学工作安排。
(4)当年新评硕士生导师是否招生,由学科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原则上学科应该鼓励新评硕士生导师指导研究生。
(5)近三年内所指导学生出现学术不端、严重教学事故或连续三年所指导学生论文出现C级论文的导师,停止招生一年。对于出现的学术不端或严重教学事故者,服从学校处理结果。
三、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
1、根据威海校区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总体安排,确定本院(系)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具体日程,并向本院(系)全体硕士生导师公布。
2、参加本年度硕士生招生导师填写《威海校区2018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
3、各院(系)根据威海校区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标准,重点从导师拟招收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在校硕士生培养情况以及导师承担科研项目与论著发表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本院(系)2018年通过招生计划审核的硕士生导师名单(《2018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经院(系)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校研究生处。
4、鼓励院(系)采取交流研讨的方式,组织学科对导师拟招收硕士生的选题情况进行集体讨论。
5、校学位分委会组织专家组对各院(系)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公布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四、有关事项
1、
2、在招生年度的
对于58岁前退休的教师,一般应于退休前两年停止招收硕士生。已进入退休程序的教师不能再招收硕士生。
3、研究生处于
附件:1、威海校区2018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
2、2018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
威海校区(*****学院)2018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工作时间 | 技术职务 | 后学历 | 后学位 | |||||||||
学科名称 | 导师类别 | □博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 是否跨一级学 科硕士生导师 | □船舶与海洋工程 □海洋科学 | ||||||||
所在院系 | 申请招生人数 | 是否同意跨学科招生 | □是 □否 | |||||||||
毕业院校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
学术兼职 | ||||||||||||
研究领域 | ||||||||||||
学习简历 (本科写起) | ||||||||||||
工作简历 | ||||||||||||
科研项目 2015年-2018年(近三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总经费 | 可支配经费 | 排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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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2015年-2018年(近三年) | 序号 | 论文题目 | 期刊 | 卷期页码 | 检索情况 | 排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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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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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人 | 授权号或申请号 | 专利类型 | 排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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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序号 | 专著或教材 | 出版社 | 字数 | 折算论文数 | 排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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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8年是否出现学术不端或连续三年所指导学生论文出现C级的论文 | □是 □否 | 本人签名 | ||||||||||
是否通过师德师风审查 | □是 □否 | 党支部书记签名 | ||||||||||
院系审核意见 | 主管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学位分委会意见 | 分委会主席(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注:
1、 本申报表双面打印,由本人属实填写,发现作弊,取消招生资格;
2、 选项中□是或□否,采用■是,或■否填写;
3、 同一项目的可支配经费等于项目总经费;
4、 申请招生人数供招生指标分配参考,具体数量以学科安排为准;
5、 院系审核意见,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招生或不满足招生条件,停止招生一年;
6、 本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经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于7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2018年****院(系)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导师类别 | 是否双基地导师 | 硕导所在学科 | 申请招生人数 | 平均每年可支配经费是否符合要求 | 发表学术论文是否符合要求 | 近三年是否有学术不端、严重教学事故、连续三年C类论文 | 是否通过师德师风审查 | 是否同意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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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院系党委书记:
院系(党委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