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汉语国际教育及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复合型高级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相关文件,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汉语国际教育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领域、研究方向、招生方式和名额
招生领域为"学校课程与教学",研究方向为汉语国际教育,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招生名额6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招生名额不超过4人,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不超过2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4.具有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或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者优先,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须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由考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两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博士报名系统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招生专业选择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研究方向选择"汉语国际教育"。
报名日期约为2018年5月24日至5月31日,报名时需网上支付报考费(250元)。考生完成申请后(网上报名、交报考费、提交材料),学校将组织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一旦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程序,其报考费不予退还。
2.提交材料
考生需在6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报考院系,邮寄时须通过顺丰或邮政EMS快递邮寄(须保留邮寄单并实时查询邮寄结果)。在寄(送)报名材料时须在信封上注明"2018年教育博士(汉语国际教育)、本人的姓名"。寄送地址见联系方式。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证书的有效性进行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5)《体格检查表》(见附件,体检日期2017年9月1日之后);
(6)与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从事汉语国际教育或相关领域全职工作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成果和特色自我评述、育人实效(800字);
(8)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10)有两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模板见附件);
(11)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
(12)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3)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4)《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2)》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15)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综合考核、录取或入学资格。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四、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研招办组织,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由招生学院组织。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在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委员会。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
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由报考领域所在专业学位类别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成员至少3人以上。
综合考核委员会可以按照专业学位类别或者领域(方向)组织,至少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5名成员组成。成员应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教授担任;评审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招生指导小组指定。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由研招办组织专家依据招生简章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专业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
(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领域和学习方式进行,即对报考同一领域和同一学习方式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专业资格审核时的遴选标准如下:
(1)本人从事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育人实效(高分10分);
(2)外语水平(高10分);
(3)已取得的与教育及相关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高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高分40分)。
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额与录取名额之比不超过3:1,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三)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综合考核约在6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考核成绩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
录取时按照领域录取,即在相同学习方式的同一领域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综合考核前学院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五、拟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确认后报研招办,由研招办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取。录取名单由研招办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学制、学费、培养及就业
1.学制为4年,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须在学制年限内全学习,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在论文撰写阶段至少在我校学习3个月以上。
由于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学习时间等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学费为20,000元/学年(共80,000元)。
3. 此次招收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培养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考生的学籍在我校,其他各种关系均在原单位。
4.录取考生按照学院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通过培养环节考核,达到学术成果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5.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七、奖助学金
定向学生不享受学校各种奖助学金。
八、咨询联系方式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物理楼308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1-6260 9784
(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校办公楼313室
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721
联系人:褚老师
Email: sdchu@yjsy.***.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cn/
微博:
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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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汉语国际教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