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度推荐免试生接收方案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我校的相关规定,现制定我院2018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对学院推免生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电子工程系和通信工程系按需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面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工作。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三)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面试
(一)推免生报名
为方便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我校学生情况,我校已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推免生在2017年9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yjszs.***.cn/main/index.asp)。在2017年9月28日及以后,请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tm)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是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推免生申请者情况的平台,在我校预报系统中报名的推免生还必须于2017年9月28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
(二)面试名单确定
学院按系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在系统中向进入面试名单的申请者发出面试通知。面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3:1。
(三)面试
申请者在收到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院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来我院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前来参加复试的申请者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以在系统中打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推荐学校教务处盖章)以及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考虑到推免生接收工作时间较为紧张,建议有志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对问题的理解及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外语能力满分为40分,其余满分为6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申请者,按照面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请申请者当场在系统中予以确认。未按要求予以确认的,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予以补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推免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推免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回复确认。注意:申请者回复确认录取后无法更改。
所有面试结束后,学院将对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全校推免生面试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教育部。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到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录取,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录取排在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七、面试时间
学院在2017年9月30日前视报名情况按专业分批组织面试,每个面试小组由5-7位研究生导师组成。如在此期间我院有招生专业未完成推免生招生计划可继续组织面试,但不超过2017年10月15日。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
http://www.yjszs.***.cn/system/yjszswxx_detail.asp?id=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cn。
十、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在2018年5月初发出调档函,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推免生多关注我校研究者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一定订阅我校研招微信(见联系咨询方式),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录取为直博生的推免生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2017年10月下旬或11月初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三)推免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四)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不允许报到,以取消拟录取资格处理。
(五)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办公室: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 信息楼117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邮 编:200241
电 话:021-54345220
联系人:张老师
网 址:http://www.yjszs.***.cn
微 博:
微 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