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现制定我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负责对全院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我院按照专业分开进行面试,各专业分别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五)拟录取考生因故无法按时毕业或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在毕业前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面试
(一)考生报名
为方便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我校学生情况,我校拟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9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yjszs.***.cn/main/index.asp)。
9月28日后,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tm)报名,不需再进行预报名。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是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为方便各专业了解考生的详细情况,建议有志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并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
(二)面试名单确定
我院各专业组织导师审核报考者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面试比例由各院系自行确定,但是面试人数跟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3:1。
(三)面试
申请者在收到我校相关院系面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前来我校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分专业进行,含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试,考查内容范围可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六、面试时间
第一轮面试工作在9月30日前结束,具体以学院邮件及电话通知为准。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如未完生计划,可以继续组织面试,并在10月15日前完成。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院系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校招生院系工作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
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回复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应立即按通知要求予以确认,未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的,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予以补上。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院录取的推免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随后公布的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cn。
十、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预计在2017年5月初发出调档函,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多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订阅我校微信,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10下旬或11月初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三)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四)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不允许报到,以取消拟录取资格处理。
(五)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生命科学学院,邮编:200241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1-54342604
电子邮箱:jxu@bio.***.cn
生命科学学院网址:www.bio.***.cn
原标题: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