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精神,以及我校2018年推免生接收方案,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面试和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各专业面试小组,负责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理论素养与外语水平的测试。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五)拟录取考生因故无法按时毕业或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在毕业前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报名与面试
(一)考生报名
我校拟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9月20日16:00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yjszs.***.cn/main/index.asp)。9月28日后,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tm)报名,不需再进行预报名。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是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为方便各专业了解考生的详细情况,建议有志于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并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
(二)面试名单确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导师审核报考者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在系统中给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马克思主义学院面试比例为1:2。
(三)面试
申请者在收到我院面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至我院参加面试,未按时前来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前来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以在系统中打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
五、面试内容
对学生的专业理论素养、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
六、面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学院首轮复试在9月30日前于闵行校区完成,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请考生在申请报名后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我院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我院工作人员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考生报名申请→我院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院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回复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志愿,或者未在我院招生规定时间到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录取,视为放弃我院录取资格,我院将依次录取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院录取的推免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我院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我校公布的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
被我院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院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cn。
十、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在2018年5月发出调档函,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多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订阅我校研招微信,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三)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受到处分者,不允许报到,以取消拟录取资格处理。
(四)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商北楼202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1-54345170
电子邮箱:lslmzh@***
原标题: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