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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方案

  2018年02月11日08:52  华东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8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精神,结合《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现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全院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我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七个面试小组:无机化学组,分析化学组,有机化学组,物理化学组,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组,应用化学组,药物化学、药剂学与药理学组。各小组分别负责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一贯表现,并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五)拟录取考生因故无法按时毕业或无法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或在毕业前受到处分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报名与面试

(一)考生报名

有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推免生在9月2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yjszs.***.cn/main/index.asp)。

9月28日后,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tm)报名,不需再进行预报名。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是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考生还必须于9月28日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二)面试名单确定

我院各复试小组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审核预报名学生报名材料,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通过邮件或电话向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送面试通知(请各位报名考生在此期间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三)面试

申请者在收到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24小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来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以在系统中打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申请理由、科研成果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建议推免生先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进行预报名,并上传申请材料,以便招生导师及时浏览。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分专业进行,含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试,考查内容范围可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并由我院招生工作人员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收到录取征询通知后应立即按通知要求予以确认,回复确认录取后不能更改。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在收到录取征询通知后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我院将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对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张榜公示。面试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教育部。

七、面试时间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推免生面试时间一般为9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面试日程确定后,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向推免生发送的复试通知中告知(在此期间请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公布的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院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cn

十、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预计在2018年5月初发出调档函,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多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一定订阅我校研招微信,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10月下旬或11月份初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三)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被取消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四)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和学士学位者、或受到处分者,不允许报到,以取消拟录取资格处理。

(五)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楼149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联系人:陆老师张老师

电话:021-54340118,     021-62233485

电子邮箱:dqlu@chem.***.cn,yinyanzhang@chem.***.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yjszs.***.cn

微博:

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网址:http://www.chem.***.cn

 

 


原标题: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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