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学部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的原则是: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按两个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5人,具体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细则 1.复试分数。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另定。 2.复试人数。按有关规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本次我院两个专业差额比例均为1:1.5,即复试人数=(实际招生数-推荐免试生数)×1.5 (小数四舍五入)。 3.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4.报到: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表(含相片核对)、学历证书学位(如有)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非应届在校生不得提前报考)、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如丢失作备注)、二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所列条件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如有此类考生须在复试前报校研招办。 5.复试内容。 (1)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20%(100分),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2)专业知识考查40%(200分),笔试等形式。 (3)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技能考查40%(200分) 复试总分500分,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考核。 由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命题。在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过程中同时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参加复试中面试的顺序随机抽取。 四、复试拟录取名单及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研究生秘书将拟录取名单、成绩报学部和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综合考试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五、体检工作 体检根据学校研招办规定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式纪律要求 参与复试招生工作命题和面试过程的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复试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原则,面试过程实施全程录音录像,禁止面试过程中使用手机。 经管学部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方式:021-62238751 2018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