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健全完善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落实并贯彻好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机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创新能力、科研潜力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1、强化学科综合考核,注重考查申请人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
2、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组在招生中的自主权;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选拔组织
1.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申请-审核”制招考总体方案,负责监督、审核学科选拔流程及结果。
2.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总体方案制定本学科的“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申请条件
申请者首先须符合“公开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往届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5分;
(3)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单项不低于5分);
(4)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连续学习达1年及以上,并获得留学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以第一作者在SCI三区刊物或由我校正式定义的国内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与硕士研究方向相关或与拟申请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3、报考类别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生。
四、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分为考生申请、综合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1、考生申请阶段
(1)考生申请
考生见当年招生简章,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学科和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要求。
(3)材料审核
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学科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复核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综合考核阶段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均为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应采取笔试、实验、报告、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测试方式由学科自定;综合素质考核应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同时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3、录取阶段
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复核,并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五、其他要求
1、博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学风严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应为我校在职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清楚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及趋势,把握学科前沿,具有明确和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
(3)正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其它可供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年均科研经费50万元以上)。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东交通大学,下同)发表SCI(SCIE、SSCI)二区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
2).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奖证书);
(5)如有申请者特别优秀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放宽博士生导师基本条件的,均由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的基本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
(2)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3)学术成果达到我校博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
六、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科应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自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委员组成的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七、其它
1、各学科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科的实施细则,因学科专业的差异,不同学科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与指导教师要求可以有所差异,具体由相关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订,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实施,原则上不能低于本办法的相关要求。
2、本办法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华东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生研究生
“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
根据《华东交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我校将于2018年对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试行“申请-审核”制。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拔原则
博士生招生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本学科“申请-审核”制的招生计划约占博士生招生总计划的20%(如未完成计划将调整至本学科“公开招考”制)。
三、招生导师基本条件(详见我校《华东交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四、四、申请人基本条件(详见我校《华东交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
五、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及交费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请在2018年1月16日--2018年3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 点击“”中“考生登录”进行网报http://yz.***.cn/)。其中考试方式一栏选择“申请-审核”制,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打印有关表格,并来我校研究生院缴纳报名费(时间为:2018年3月3-6日)。
2、申请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及交费完成后向我校博士招生学科递交申请材料,①-⑧项由考生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册后提交或快递到我校(交通运输工程: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华东交通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第⑨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由推荐人直接提交或快递到上述学院,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9日。
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②身份证、研究生证(应届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www.***/rz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学位论文初稿,或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⑦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其它主要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规划);
⑨两封导师推荐书,一封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指导教师撰写,另一封由申请者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撰写。
3、资格审核
申请材料由学科“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填写《资格审查表》,学科秘书审核签字,学科领导小组复核。审核通过人数与本学科“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不高于2:1,审核通过名单于2018年4月15日前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本科或硕士高校名称、学历学位认证码、外语水平、学术成果名称及链接、推荐人姓名及单位职称、资格审查分数、是否资格审查通过等。公示结束发放准考证。
4、学科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学科组织的考核。考核分为外语实际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课笔试、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考查、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查,并安排体检和申请材料原件核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各环节须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外语能力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1小时。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英语的翻译与写作能力,形式为英汉互译。不指定参考教材。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察博士招生学科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方式为面试。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15分钟(采用 PPT),综合面试3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博士阶段科研规划,考核组教授不得少于7人。考核专家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考查:结合申请材料,博士招生学科对申请人的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术成果进行综合评定。
5、录取
博士招生学科召开会议,对考生申请材料、考核成绩等进行全面审议,在“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以内,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建议录取的决议。并按《华东交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流程办理。
五、其它
1、学科“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审核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2、联系方式:①交通运输工程:江西省南昌市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电话:0791-87046441;联系人:冯老师,Email:@***,邮编:330013。
②控制科学与工程:江西省南昌市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电话:0791-87046229 0791-87046408,联 系 人:祝老师 彭老师, Email: zhuzhenmin1984@***,邮编:330013。
3、其他事宜,将严格按照国家、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华东交通大学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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