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处申诉,研招办:027-68890083。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于5月25日(周五)上午9:00-11: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报到并办理拟录取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1、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凭我校发放的调档函须在6月8日前将本人档案寄(送)到我办。
2、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博士生现场领取定向培养合同并于6月8日前将签名并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后的合同(一式三份)寄(送)我办。
附件: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湖北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xls】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