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
和高职单招对口联考工作实施方案汇总表
目 录
1、 考试二类………………………………………..1
2、 考试三类………………………………………..11
3、 考试五类………………………………………..20
4、 考试六类………………………………………..34
5、 考试八类………………………………………..47
6、 考试九类………………………………………..56
7、 考试十类………………………………………..66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
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7号)具体要求,为确保我省2018年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不断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紧紧围绕高考“立德树人、服务选材、指导教学”这一核心功能,加强“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所涉及专业)”命题科学与管理。努力选拔综合素质高,有潜质的创新和奉献精神的人才。
二、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省2018年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牵头具体组织实施。主考点设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分考点设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沧州市重庆路1号)。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与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考试二类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组成。
1.协调组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
2.考务组
主要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3.命题组
主要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制。
4.阅卷组
主要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网络评卷。
5.数据组
主要负责考试成绩的登统、报送、录取和公示工作。
6.财务组
主要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7.纪检监察组
主要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后勤保障组
主要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9.安全保卫组
主要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 航海类、乘务类等有行业特殊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条件详见报考招生院校《2018年招生简章》。
四、 选择考试类
1. 报考类别
2018年高职单招计划按照“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选择考试二类统招计划,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各自高考报名时的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二类统招计划,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参加考试二类高职单招的考生(含对口考生)须于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选择“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
2.是否使用学考成绩与缴费
有语文、数学、外语学考成绩和无学考成绩的考生,缴费时无需勾选是否使用学考成绩选项(我院不认可考生选择),直接按提示选择“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便捷的一种方式向我院缴纳报考费150元。
语文、数学、外语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缴费时须先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或“不使用学考成绩”项,然后再按提示缴费。两项均未选择但已足额缴费的,我院将安排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成绩为零。
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未按时足额成功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我院不退费。
3.打印准考证
2018年3月24日9时至3月30日17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点参加考试。
五、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考试二类《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目 |
备注 |
|
文化素质考试 |
3月31日 9︰00至11︰30 |
语文+数学+英语 (一套卷) |
取得免试录取资格及使用学考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
职业技能考试 |
3月31日 13︰00至15︰00 16︰00至18︰00 |
综合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套卷) |
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除外 |
4月1日 8︰30至10︰30 |
2.考试地点:
主考点:凡生源地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定州、辛集的“考试二类 ”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参加考试。
分考点:凡生源地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华北油田的“考试二类 ”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沧州市重庆路1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参加考试。
主考点和分考点均按要求建立标准化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一套卷,每科120分,满分3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2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190分两科一套卷,满分39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进行折算。对应的分值为: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的,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的考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所有报考“考试二类”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否则本项成绩为零。
4.违规处理:
考试中对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作弊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网络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2018年4月6日登录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0日前(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向我院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六、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教育厅“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规定,所获奖项与考试二类专业相同或相近,向报考院校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
(1)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考试二类并按提示要求缴费;
(2)3月15日9时至3月20日17时,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传免试录取考生名单并备案。
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七、 考点主考及监考人员职责
(一) 主考职责
1.主考在考试二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
2.选聘、培训和管理监考员及其他相关考试工作人员。
3.组织开展考点、考场的布置等考前准备工作。
4.掌握考试时间和关键设备管理,确保开考、终考时间准确。
5.组织开展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工作和对考生的身份验证工作。
6.安排专人督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考试。
7.向各考场监考员发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和考试用品。
8.按相关规定管理本考点的备用卷。
9.终止本考点违规考生、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参加考试或工作。
10.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
11.组织与督查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和后勤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报告省教育考试院。
(二) 监考人员责任
1.按要求接受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作弊工具。
2.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异常情况。
3.按规定领取、发放、回收、整理、上交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4.组织本考场考生入场,按规定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按要求核对考生身份,督促、检查考生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发现错误,要求其改正。
5.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实时巡查考场,防范、制止违规行为,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6.按要求在考场记录单、缺考考生试卷、答题纸处做好缺考记录。
7.制止非本考场考生、监考员和除主考、巡视员、流动监考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8.遵守监考工作纪律,执行监考员守则。
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监考工作过程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试工作场所,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内容,不得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9.考前、考后检查、清理和密封考场。
10.完点主考布置的关于考试的临时性工作。
八、 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
高职单招考试类一经选定,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
高职单招实行“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规则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考试二类分数排序规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先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再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
高职单招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从考试二类中多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录取时,由我院组织完试二类平行志愿投档,由单招院校下载平行志愿投档信息,并按各自公布的录取规则完成录取和备案工作。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本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4月20日9时,考生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4日16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单招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九、 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九月入学两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 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 联系方式
主考点: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交通学院主校区)
学院网址:www.***.cn
办公电话:0311-85835558
咨询电话:0311-85835666
咨询QQ群:16003190
分考点:河北省沧州市重庆路1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公交路线:从沧州火车站、汽车总站乘219路公交车至河北水电学院站下车即到;从长途汽车西客站乘坐489路公交车至人民医院康复中心站下车,马路对过即到。联系电话:0317-7587123 7587125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
考试三类和高职单招对口机械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8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工作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组织录取等工作。联考成绩供相应考试类的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由全省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本大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8名。主任、常务副主任分别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主管招生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主管招生副院长担任。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议决,一般性事务主任和副主任商定。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单招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考务组织实施组、命题阅卷组、数据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其中命题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各分考点设相应的考务组织实施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1.考务组织实施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考试大类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本考试大类联考单招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
2.命题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及评卷。
3.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录入、统计、核对和报送。
4.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本大类招生院校的计划核对、录取的实施。
5.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组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推荐。
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水、电、暖、医疗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7.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入学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打印
(一)报考办法及缴费
2017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可选择“考试三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高考报名时的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考生也可选择“考试三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考生选定考试大类,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考生须按提示足额缴纳报考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
(二)准考证的打印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3月24日10时至28日12时登录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www.***.cn/zs/),自行打印个人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高中阶段教育专家、参加联考院校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察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察内容主要依据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3月31日 |
8:30-11:00 |
文化素质 |
|
14:00-16:30 |
职业技能 |
|
2.考试地点
按照便于考试协调指挥和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原则,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设置在同一考点。全省设置六个考点:
第一考点 面向邢台、邯郸、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邢台市桥西区;
第二考点 面向石家庄、辛集、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
第三考点 面向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承德市大学园区;
第四考点 面向张家口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
第五考点 面向沧州、华北油田、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沧州市运河区;
第六考点 面向唐山、秦皇岛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唐山市路北区。
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360分,职业技能满分390分。职业技能考试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
(1)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50分钟。
报考考试三类的考生,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文化素质成绩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折算分值为A-110,B-90,C-70,D-50;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在缴费时选择使用现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所缺科目成绩为零),也可选择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河北省教育厅会考中心提供,无须考生提供任何材料。
(2)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总分390分。考试科目包含陈述表达、思辨能力和专业认知(适应能力)三部分,一张卷。陈述表达和思辨能力各占120分,专业认知(适应能力)150分。
报考对口-机械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如有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在缴费时,可选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没有参加对口-机械类专业考试的对口考生需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无须考生提供任何材料。
(3)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试,直接录取。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5日至18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院校审核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免试入学的考生也须于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类并缴费。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4.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由牵头院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本考试类单招联考办公室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家教师组成命题阅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卷标准,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于4月5日8时后登录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www.***.cn/zs/)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8日9时至10日16时向本考试类单招联考办公室(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一、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本考试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 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技能成绩高者排序成绩靠前。如职业技能成绩仍相同,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具体录取情况按考生所报院校的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3. 文化素质(免试、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的学生除外)、职业技能(免考、使用专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除外)有一项缺考者,排序成绩低于同分非缺考者。
4. 未被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参加二志愿征集。
5. 已通过报考学校审核并经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无需填报志愿。如免试考生参加考试,预报考与所获免试资格无关的学校或专业,须提前与申请免试院校沟通,否则录取学校及专业以考生申报免试的院校备案信息为准。
(二)时间安排
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
4月20日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填报二志愿;
4月24日16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三)已被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河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联考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联系方式
2018年河北省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办公室设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
邮政编码:054000
联系电话:0319—8769859、8769860、8769861、8769862
学院招生网址:http: //www.***.cn/zs
纪检监督电话:0319-8769889
第一考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考点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1169号
联系电话:0319-8769861、8769862、8769859、8769860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4路、19路公共汽车到“机电学院东站”下车,路西即是学院东门。也可从火车站北行50米长途汽车站乘坐25路公共汽车,到“河北机电学院”站下车,路北即是学院南门(正门)。
第二考点: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考点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626号
联系电话:0311-85239777、89163179、85239555
乘车路线:由火车站乘70路公交车河北工院南校区站下车即到。
第三考点: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考点地址: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路2号
联系电话:0314-2377071、2375609、2377075
乘车路线:(1)公交车:乘9路、9区、29区、29支、33路,到承德石油站下车。(2)出租车:从火车站乘车约20元,从汽车东站乘车约10元。
第四考点: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考点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胜利南路50号
联系电话:0313-4088051、4089263、4084655、4084656
乘车路线:乘火车至张家口沙岭子西站下车,乘坐特1、特11、特33到火车南站,换乘15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从汽车站乘15路,102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
第五考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考点地址: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
乘车路线:(1)火车站、客运东站:乘1路或158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2)客运西站:乘235或236路公交车到二医院站倒一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3)高铁站:乘31路公交车到体检中心站倒南行200米,眼科医院站乘1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
第六考点: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考点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8号
联系电话:0315- 3049211、2327811
乘车路线:(1)唐山火车站(市内):乘19路、21路、45路、118路公交车到“河北能源学院站”下车即到学院北门;乘18路、59路公交车到“能源学院南门”下车东行20米即到学院南门。(2)唐山火车北站:乘K3路公交车到“汽车站西站”下车,沿西山道东行200米即到学院南门。(3)长途汽车西站:沿西山道东行200米即到学院南门。(4)长途汽车东站:乘18路公交车到“能源学院南门”下车东行20米即到学院南门。
特别提示:因时间紧迫,所有关于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的信息都将通过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
考试三类、对口机械类专业单招联考工作办公室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4 日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五类
和高职单招对口旅游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8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五类[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公安与司法(公安专业除外)等所涉及专业]及对口旅游类联考单招工作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牵头,联合组织公管旅游司法大类单招院校进行单独招生考试。为确保联考单招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联考单招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生源质量。根据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整体素质的评价。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河北省2018年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联考单招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等工作,联考成绩供相应考试类所有招生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景余 刘莲花 张建明
副组长:徐耀龙刘艳红李君奇齐家福姚淑媛
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公管旅游司法大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具体事务性问题由组长联席会研究决定。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公管旅游司法大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相关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录取工作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 协调组
组 长:周卫泽
副组长:郑会娟李明宝
成 员:冯静 迟晓峰 张旭光 朱麟 何松 赵晓斌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联考单招工作。
2. 命题组
组 长:马伯华
副组长:马成东钱晓燕
成 员:邓佳 刘秀艳 刘思佳 刘辉等人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综合知识考试试题的命制。
3. 考务组
组 长:马薇
副组长:庞保振
成 员:娄雨 刘秀艳 武辉 栗宗祥等人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知识考试考场的安排。
4. 阅卷组
组 长:张辉
副组长:刘秀艳栗宗祥
成 员:韩兴华 张丽丽等人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试卷批阅,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录入、核对。
5. 数据组
组 长:冯静
副组长:李建辉武辉
成 员:宗永生 迟晓峰 朱麟 梁志强 史磊等人
主要职责:负责各项数据下载和报送等工作。
6. 录取工作组
参加人员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主要职责:负责录取组织协调及相关问题处理等工作。
7. 财务组
组 长:赵春荣
副组长:杨霄翔孟德新
成 员:张宁 王咏梅 张颖等人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8. 纪检监察组
组 长:唐韭虹
副组长:张海江赵俭
成 员:陈飞宇 周季方 于晨颖
主要职责:负责联考单招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 后勤保障组
组 长:赵静 邢志远
副组长:朱世平
成 员:王向辉 张育新等人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10. 安全保卫组
组 长:马万军
副组长:李学芝李建起
成 员:张志武 李志勇 张涛 吴宝山 田福生等人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各分考点必须根据此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职能小组,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人。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身体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今年高职单招计划分列为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选择考试五类进行报名考试,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各自高考报名时的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从统招计划10个考试类中选择考试五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考试类一经选定,不再更改。
(五)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以各招生院校所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及缴费时间: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办法及缴费方式: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五类或对口旅游类进行报考,根据系统提示向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缴纳报考费。
(三)缴费金额:
按照150元/人标准缴纳报考费用(含免试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的发放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需在2018年3月23日后登录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水平考试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依据公管旅游司法大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职业技能测试题库。
3.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知识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采取填涂答题卡形式,考生需自带2B铅笔。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3月31日 |
上午(9:00-11:30)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的考生除外 |
下午(14:00-16:30) |
综合知识考试(笔试) |
使用对口旅游类专业技能成绩的考生除外 |
备注:准考证打印成功的考生建议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考证等有效证件及考试用品到达考点,熟悉环境。
2.考试地点
根据生源情况,全省拟设置三个考点:
(1)第一考点设在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秦皇岛、唐山、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地区的生源考生,地址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90号。
(2)第二考点设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面向石家庄、辛集、定州、华北油田、沧州地区的生源考生,地址为: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3)第三考点设在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邯郸校区),面向邢台、邯郸、衡水地区的生源考生,地址为:邯郸市中华北大街515号。
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水平考试满分36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90分。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可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折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厅中考中心提供。
①报考统招计划考试五类的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对应分值为:
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于3月17-19日在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联考办公室。学考成绩全的考生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不再参加文化水平考试;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如不参加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项)。
②报考对口旅游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文化水平考试,如不参加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为零。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含专业常识、艺术、历史、地理、体育、自然、军事、时事等,满分390分。
报考高职单招考试五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知识考试,如不参加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为零。
报考高职单招对口旅游类的考生,如有2018年河北省对口旅游类专业考试成绩,可选择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考生须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也可参加综合知识考试。没有对口旅游类专业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知识考试,如不参加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为零。
4.同分情况处理
报考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依次按语、外、数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规则以各招生院校简章中公布的为准。
5.违规处理
牵头院校负责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作弊考生进行处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加盖本校公章)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三)阅卷
1.阅卷组成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阅卷组,实行责任制。
2.阅卷方式:采取封闭式,在纪检监督下,使用读卡器方式阅卷。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8-10日登录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cn)查询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8日9时-10日15时向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
六、志愿填报
高职单招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从前期所报考试类中多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本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七、录取
高职单招录取由考试类牵头院校按类分别组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单招院校将考生一、二志愿的录取结果刻录成光盘,并由院校主管领导、纪检和招生工作人员三人签字确认后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备案,领取新生录取名册。
未按要求录取的考生不予备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上报录取结果的单招院校负责。
录取结束后,单招院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免试资格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免试资格: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报考考试五类及对口旅游类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并于3月20日前根据招生院校(只能向一所院校)工作要求持相关证件提出申请,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报考院校审核批准后将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阅卷
阅卷人员不得将答卷、阅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阅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阅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联考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联峰北路90号
邮政编码:066100
咨询电话:0335-5926819、5926930
传 真:0335-4187008
网 址:www.***
邮 箱:4187008@***
举报电话:0335-5926911、5926967
十二、其他考点联系方式
1、第二考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邮 编:050061
咨询电话:0311-87115207、87115208、87115522、87115533
网 址:www.***.cn
QQ在线咨询:,
2、第三考点: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515号
邮政编码:056004
咨询电话:0310-3178382、3178362
传 真:0310-3178362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普通院校高职单招工作的具体要求,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将承担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组考工作。为确保我省单招考试六类和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实施单招联考(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组织录取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本考试类所有单招联考院校使用。
(一)成立“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
“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由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相关院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级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招考试六类联考各项工作。
“纪检监察组”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处长组成。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单招考试六类联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单招考试六类联考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考试六类联考工作。
2.命题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知识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的命制。
3.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
4.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试卷批阅。
5.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数据下载;考试成绩的统计、录入和报送。
6.财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7.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录取期间的重大事宜等。
8.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9.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时间:
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选择考试类:
1.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六类”进行网上报考。
2.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学前教育类”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独招生考试,也可选择“考试六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3. 高考报名时选择其他专业类的对口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六类”进行网上报考,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4.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三)缴费时间、金额及方式:
已确认自己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考试六类和报考对口学前教育类的考生须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在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进行缴费(根据系统提示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缴纳报考费),缴费金额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四)准考证的发放
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并足额缴付报考费的考生于2018年3月26日至3月29日登录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的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
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
(1)文化知识考试命题
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2)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3月 31日 |
上午(9:00-11:30)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下午(13:30-18: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 |
(二)考点安排及组织单位
本着方便考生和便于组织的原则,进行考点布局和组织单位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考生所在地市名称 |
考试地点 |
组织单位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市 |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
邢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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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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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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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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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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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 |
唐山市 |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曹妃甸校区) |
秦皇岛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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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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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 |
沧州市 |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
衡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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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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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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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 |
张家口市 |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
为确保分考点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考务督导组,对各分考点进行考务督导。
(三)考场安排:考试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六类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河北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为: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文化水平成绩为零;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考试(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考,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报考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牵头院校聘请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39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潜质、职业基本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文化修养等方面)两个方面。
报考高职单招考试六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的考生,如有2018年河北省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可选择直接使用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须在缴费前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也可选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没有对口学前教育类专业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五)评卷
1.评卷组成员
评卷组成员由联考院校的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
由牵头院校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实施结果公示,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试成绩于2018年4月9日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4月11日前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六、免试入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3月16日,持有关证件向报考院校提出书面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招生院校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按照全省统一时间进行报考、缴费。
七、志愿填报
高职单招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从前期所报考试类中多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八.成绩排序及录取原则
1. 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2.总成绩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排序靠前。
3.录取原则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4.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九、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十、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二、联考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汇文街16号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9630662(兼传真),89630664
附件1: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时间安排表
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
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2018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
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安排 |
3月10日9时至14日17时 |
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并缴纳报考费。 |
3月26日至3月29日 |
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并足额缴付报考费的考生登录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 |
3月31日 |
单独招生考试 |
4月9日 |
登录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 )进行成绩查询。 |
4月9日-4月10日 |
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联考办公室申请复核 |
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 |
填报一志愿 |
4月20日9时 |
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
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 |
填报二志愿 |
4月24日16时 |
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
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联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2016〕5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7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单招工作为契机,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二)坚持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三)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艺术等所涉及专业的科学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潜质好,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命题和组考工作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负责,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学院具体负责“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含面试)的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录取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考试成绩供考试八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牵头院校和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构成,负责全面研究、部署本类单独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构成及工作组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协调组、纪检监察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组成。其中协调组、纪检监察组、录取组由相关院校联合组成,命题组、阅卷组由相关院校联合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类单招考试有关院校及各组所有工作的协调、督导等工作;
2.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考务组,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监考人员的确定与培训及各类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4.命题组,主要职责: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考试内容、时长、测试方式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等所有内容;
5.阅卷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题试卷的评卷工作;
6.数据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录入、统计、各类考试数据处理和报送等工作;
7.录取组,主要职责:由牵头院校和相关招生院校组成录取组,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实行投档,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8.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审核与支出考务费用,保障考试期间的供给,确保试卷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8年高职单招对象为取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相关疾病的,学校可依据《意见》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四、报考类别、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
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二)缴费
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考,选择完考试类别,直接跳转到缴费页面,参照《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种类对照表》(附件一),依据拟报考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应的专业考试种类(I音乐类、II舞蹈及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根据显示金额足额缴费。
网上缴费时,考生必须勾选“是否”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这两项。关于文化素质考试:按普通高考报名且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学考成绩的考生,勾选“否”(文化素质考试免试);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勾选“是”(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也可勾选“否”(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缺学考科目成绩为0。关于职业技能测试:有2018年省艺术统考成绩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勾选“否”(职业技能测试免试),也可等同无艺术统考成绩考生勾选“是”(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因未根据实际情况随意勾选出现问题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不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录取。
(三)打印准考证
2018年3月25日9时至3月30日17时,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网上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成员:由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有关院校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命题库后由纪检组抽取考题的方式进行。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对应的考试种类为:I音乐类、II舞蹈及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详见《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种类对照表》(附件一)。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目 |
备注 |
|
3月31日 |
8:30-11:00 |
文化素质考试 |
勾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免试的考生除外 |
13:30-18:00 |
职业技能测试 |
||
备注:职业技能测试时间,终以发放的准考证时间为准。 |
2.考试地点
主考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河北艺术职业学院,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考试
按普通高考报名且有语文、数学和外语学考成绩的考生,文化成绩必须使用学考成绩。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不参加考试的成绩为0。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0)。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合订一套试卷。每科120分,满分3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学考等级折合成绩如下: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使用河北省2018年“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艺术统考成绩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省艺术统考成绩折算成单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不同考试种类满分比例关系确定,具体如下:音乐、舞蹈联考成绩(满分200分)×1.95,美术联考成绩(满分300分)×1.3。
没有或不使用2018年省艺术统考成绩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及对应的考试种类详见附件一,满分390分,测试内容如下:
I音乐类:演唱(演奏)音乐作品一首,听音模唱,节奏测试,评委综合打分(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II舞蹈及表演类:表演剧目一个,专业基本功测试,评委综合打分(可自带伴奏,可根据剧目要求穿戴演出服);
III美术设计类:色彩、素描。色彩200分,素描190分(考生必须自带以下画具:画板或画夹、小画架、画笔、素描铅笔、水彩或水粉、水桶等),因不带画具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该科成绩为0;
IV其他面试类:职业适应性笔试、面试。笔试190分,面试200分。(先集中统一笔试,之后分组面试)。
(三)评卷
2018年4月1日至8日完成所有测试评卷。评卷组成员由联合组考院校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构成,根据科学制定的评判标准封闭式评卷,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于2018年4月10日,登录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www.***)。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4月11日12时前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受理当日给予答复,联系电话0311-86056022。
六、志愿填报与录取
高职单招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考生须认真核对已参加的专业考试种类(I音乐类、II舞蹈及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与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考试种类要求是否一致,专业考试种类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招生院校可不予录取,录取时招生院校负责后审查。院校审核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排序成绩及志愿确定考生的录取院校。
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2018年4月20日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2018年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2018年4月24日16时,考生可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成绩排序规则是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则依次比对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具体录取原则详见相关单招院校招生简章。
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在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并缴费,并于 2018年3月15日根据所申请院校的要求向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院校公示10个工作日,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其他工作及要求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牵头组考院校将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全程纪检监察参与,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组考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学院将负责考试中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作弊考试进行处理,并随考生考试成绩库一并面报省教育考试院。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青园街与裕华路交叉口北行100米路东,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311-86665001、86056022
学院网址:www.*** QQ:
河北高职单招网(http://www.***)作为全省高职单招网络宣传平台,也将统一发布各单招院校招生简章、方案等内容。
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种类对照表:
2018年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考试类别根据专业要求细分为“I音乐类、II舞蹈表演类、III美术设计类、IV其他面试类”四个专业考试种类,考生报考各专业需与参加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
I音乐类
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曲艺表演、表演艺术、民族表演艺术、民族传统技艺
II舞蹈及表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音乐剧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服装表演、模特与礼仪、舞蹈编导、戏曲导演、曲艺表演、表演艺术、民族表演艺术、民族传统技艺
III美术设计类
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民居装饰、少数民族古籍修复、文物修复与保护、民族传统技艺
IV其他面试类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物博物馆服务与管理、考古探掘技术、图书档案管理
注:民族传统技艺、表演艺术、民族表演艺术、曲艺表演四个专业考生在缴费选择报考种类时,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特长选择专业考试种类。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
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7号)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简称“联考单招”)工作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及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联考成绩供本大类所有招生院校使用。联考单招录取工作由牵头院校组织,并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成立“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全省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职能组工作职责
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联考单招考试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考务组、命题组、数据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命题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
负责组织协调本专业大类联考单招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单招工作。
2.考务组
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安排组织。
3.命题组
负责文化素质试题和职业技能试题的命制;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答卷评判标准。
4.数据组
负责机读评卷,以及成绩录入、统计、核对和报送。
5.录取工作组
负责招生录取现场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批录取新生名单。工作组负责投档管理、录检联络、计划管理、系统管理、行政宣传等事项。
6.纪检监察组
负责单招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处理相关上访事件。
7.后勤保障组
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8.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安全;负责考试期间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考试期间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取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考试类别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可选择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类所涉及专业),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财经类的考生,默认按对口财经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其他对口考生也可选择考试九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考试类别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二)报考办法及缴费方式:报考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选择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报考费。
(三)缴费金额:150元/生。
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单招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的发放
2018年3月23日9:00后,考生可登录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http:// www.***.cn/)网站“2018年单招”专栏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高中教师、相关院校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
职业技能命题内容主要依据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倾向性,以及基本的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4月1日(星期日) |
9:00-11:30 |
文化素质 |
|
14:30-17:00 |
职业技能 |
|
2.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设置在同一考点。按照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和便于考试协调指挥的原则,全省设置八个考区(九个考点):
第一考区面向秦皇岛、唐山、廊坊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南戴河)戴河大街6号
乘车路线:
① 秦皇岛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至终点海滨汽车站,转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
② 北戴河火车站乘22路公交车到外经贸学院下车。
学院官方咨询群: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第二考区面向石家庄、辛集生源考生,考点分别设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①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15路西王小区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68092994、85333630
②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33路医大一院站转52路河北化工医药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85110333、85110111、85110222
第三考区 面向邢台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552号
乘车路线:
邢台火车站乘4路、19路;市内乘10路、12路、25路、26路公交车到军需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2273679
第四考区面向邯郸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号
乘车路线:
火车站、汽车西站、汽车东站乘坐8路公交车,高铁站乘坐新1路公交车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大学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0-3162951 0310-3162938
第五考区面向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999号
乘车路线:
保定火车站西广场乘5路、22路到三医院站下车东行约700米路北即到;保定东站乘游1路、游2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保定客运中心下车乘坐22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
学院官方咨询群: 学院微信公众号:hbrjxy
联系电话:0312-5991269 、5996063、5097796、5097708
第六考区面向沧州、华北油田、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乘车路线:
沧州火车站、客运东站:乘1路、158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客运西站乘235、236路到二医院站转1路公交车终点站。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
第七考区 面向张家口生源考生,考点设在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胜利南路50号
乘车路线:
张家口沙岭子西站,乘坐特1、特11、特33到张家口南火车站,换乘15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张家口汽车站转乘15路,102路,301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3-4088051 4089263 4084655 4084656
第八考区 面向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高校园区
乘车路线:承德市火车站、汽车东站乘29路;市内乘9路公交车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即到。
联系电话:0314-2376888、2376882
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
①报考统考计划考生
报考统考计划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成绩,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无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②报考对口计划考生
报考对口计划考生必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含综合知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总分390分。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如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报考对口计划但不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或无相应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考生须在打印准考证时不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均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4.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同分考生排序处理: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综合知识、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名,
6.录取规则以各院校招生简章中公布为准。
(三)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8日登录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 www.***.cn/)“单招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0日前向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规定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在选择完报考类别和缴费后,还须于3月20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各招生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考生须按报考院校有关要求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免试名单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4月9日9时至10日17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七、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
高职单招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高职单招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4月20日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按考试类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月24日16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有关录取信息于4月9日9时至10日17时上传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招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联系方式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考试九类信息发布群:
学院微信公众号: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
学院招生网址:http:// www.***.cn/
纪检监督电话:0335-5926359
特别提示:关于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的信息都将通过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 www.***.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十类
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
联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7〕22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7号)精神,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工作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实施联考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以组织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与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相关院校组织、实施单招联考的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及成绩的登统、公布、复核、报送等工作,考试成绩供本大类所有联考招生院校使用。
(一)成立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工作职责
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负责单招联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联考协调组、命题考务组、录取组、监督检查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1. 联考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单招联考院校、各分考点及各工作组,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联考工作;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制定单招联考实施方案;负责考试成绩的公布和报送工作;负责联合各工作组处置突发事件。
2.命题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选聘命题组成员和面试考官;负责文化素质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库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复核。
3.录取组
主要职责: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问题的处理等工作。
4.监督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招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财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收取考试报考费;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6.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报考、考试、录取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负责做好医护工作。
7.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
三、考点设置
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专业联考的具体考点设置:
第一考点: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面向生源地为石家庄市(含辛集市)、邢台市、邯郸市、衡水市、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的考生。
第二考点: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面向生源地为保定市(含定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廊坊市的考生。
四、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及考试类的选择
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十类”进行网上报考。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 “电子电工类”或“计算机类”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十类”;高考报名时选择其他专业类的对口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十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五、报考办法与缴费、准考证的打印、成绩的公布与复核、志愿的填报方式
(一)报考办法与缴费: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单招的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于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按提示缴纳报考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准考证的打印:
填报考试类为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的考生缴费完成后,3月24日至3月30日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的公布与复核:
4月9日至4月11日,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成绩,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0日前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当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提出复核申请后两日内答复考生。
(四)高职单招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
(五)高职单招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封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电子信息类的专业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时长为15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上机)时长为90分钟。
考试时间 |
科 目 |
备 注 |
|
3月31日 |
上午(9:00-11:30) |
文化素质考试(笔试) |
使用学考成绩的考生除外 |
下午(14:00-15:3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
下午(16:00-17:3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
4月1日 |
上午(8:30-10:0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上午(10:30-12:0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
下午(14:00-15:3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
下午(16:00-17:3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
4月2日 |
上午(8:30-10:0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上午(10:30-12:0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
下午(14:00-15:3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
下午(16:00-17:30) |
职业技能考试(上机) |
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除外 |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考场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报考统招计划的考生,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采用三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
对应分值折算如下: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则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则成绩为零。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形式为上机,总分为39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报考统招计划的考生和报考对口计划无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如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则成绩为零。
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如有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测试对考生计算机相关知识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职业素质与计算机及网络的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等方面。
(3)如何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折算和如何选择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成绩代替
报考统招计划且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不全的考生在3月24日至3月30日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打印准考证时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文化素质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
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在3月24日至3月30日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打印准考证时选择是否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
3.考试用品
考试时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透明文具袋等考试用品。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联考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评分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录取规则: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在所选考试类中填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并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具体录取原则可查阅相关院校单招简章。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同分考生排序处理:总分相同时,依照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及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3.二志愿: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一志愿未录取的自然考生可填报二志愿征集。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报考考试类和缴费,否则不予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5日至3月20日,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时间详见所报考院校的单招简章。
免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已通过报考学校审核并经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如参加考试,预报考与所获免试资格无关的学校或专业,须提前与已申请免试的院校沟通,否则录取学校及专业以考生申报免试的院校备案信息为准。
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二)录取查询时间
4月20日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4日16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八、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在单招工作中,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 做到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十、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一)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信工路18号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联系电话:0311-85327001/85327002
咨询QQ群:30520230
学院微信公众号:sjzxgqn
(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312-5991269/5996063/5097796
咨询QQ群:
学院微信公众号:hbrj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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