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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2018年12月17日15:29  湖北师范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今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复试方案:

一、组织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源组织、复试命题与阅卷、面试组织管理和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二、复试要求

1、时间地点

面试(含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周三)8:00-12:00,考生候考地点在人文大楼21A207教室,口语测试地点在人文大楼21A207教室,综合面试地点在人文大楼21A104会议室;加试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周三)14:20-16:20,地点在人文大楼21A104教室。具体安排见附件1和附件2。

2、复试资格

我校复试分数线为国家相应学科专业(一区)分数线。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学科门类一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申请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不再另行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实施。考生报考信息以现场确认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通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我校网上公示的复试名单直接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单独寄发复试通知单。

1、复试考生应于3月27日(周二全天)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科技大楼206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研究生复试费100元/生(根据鄂价费[2006]183号)。

2、复试考生须携带: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

 ③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④《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情况表》;

 ⑤初试准考证;

 ⑥近期免冠照(一寸)两张。

3、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校研究生学院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面试,口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

2、综合面试(含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摄像,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加试笔试。初试未考《数学(三)》的考生需加试《经济数学》(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总评成绩

1、复试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一志愿考生)

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调剂考生)

跨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计算(由高往低调)=(原始成绩-一志愿报考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调入学科一区国家复试控制分数线。

2、复试成绩:综合面试(7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意见、校内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高不超过5分),直接计入总评成绩。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一志愿优先、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优先原则招录。

3、一志愿考生根据复试总评成绩按一级学科排名,在学科招生计划内依次录取。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总评成绩按二级学科方向排名,按学科空缺计划数依次录取并需服从专业调剂。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隐瞒未报的或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六、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鄂价费规〔2014〕11号) 等文件精神,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度收取。

七、其他事项

1、本细则由湖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决定。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03-23

经管学院2018年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

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原标题:2018年湖北师范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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