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附件1),公示期自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
请拟录取的考生务于2018年6月14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学位、学历证明材料
所有拟录取考生需提供高学位证书原件、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终学历证书的在线验证报告(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需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若暂时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则需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必须在2018年7月10号之内。
对于取得国外学位(学历)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对于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的考生,需提供其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定向就业协议书
报名时填写“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因工作原因需将报考类别改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下载并签订“河北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2)。此协议书一式三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本人签字盖章后,务于2018年6月14日前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1-80786777
邮箱:yjszsb@mai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