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生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二五”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冀教高[2012]36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在历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工作的基础上,实施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我校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二、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在校二、三年级本科专业学生,提倡多名同学以团队协作形式申报(需指定负责人1名);指导教师需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项目完成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3、申请人需认真阅读《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见附件一),并按要求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二)(申报时提交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二份,纸质版需各院系院长签字并加盖各院系公章)。
4、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三)(申报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于4月23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中心。
6、4月24-25日,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项目审批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公布在校园网上。同时,学校将遴选出部分获准立项的项目上报省教育厅,参加2018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评审。
五、相关事宜可咨询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中心。
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4月9日
原标题:2018年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