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师资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中长期进修培训。国内访学、半年以上的进修培训等。
(二)短期业务培训。包括半年以内的课程进修、外语培训、岗前培训及各类短期业务培训。
(三)警务实践。教师参加警务实践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因课题研究需要经学院审批可延长为一学年,警务实践统一安排到硚口区公安分局。
(四)担任学生辅导员。时间为2年或4年,由学院统一安排。
二、工作流程
(一)教师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审批。
(三)系部汇总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四)学院审定。计划一经批准,申请人及所在系部不宜随意变更计划。计划外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予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各系部应根据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工作、学科梯队建设、学术骨干培养以及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在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确定教师培养方式,有计划、针对性地提出2018—2019学年教师培养计划。
(二)申报课程进修或访问学者的教师,可在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http://spzx.***.cn)、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cn)及相关高校网站查询,并按程序报批。
(三)申请公派出国进修按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四)为加强教学与实战融合,结合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经历资格条件要求,各系部应合理选派教师参加警务实践和担任学生辅导员。
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27日(周五)前将本单位教师培养计划及申请表报送组织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zk@***.cn。
附件:1.湖北警官学院教师参加警务实践申请表
2.湖北警官学院学生辅导员岗位申请表
3.2018—2019学年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