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在即,为确保大家顺利完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方式
单独编排重修教学班与插班学习相结合。
二、报名对象
1.主要针对2014、2015、2016、2017级所修读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或对课程考核成绩不满意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
2.因转专业导致现专业相关课程未修者须报名补修。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确认(3月22日至25日)
①学生登录教学平台确认报名课程。
②为了使学生更合理有效地学习,本次重修报名涉及所有公共课程及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不及格专业课程。所报名课程未达到开班人数且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相应学期再予以安排。
2.插班学习确认(3月27日至28日)
对于报名确认阶段没有达到开班人数将安排插班学习,学生于3月28日前在自己所在学院选择、登记插班学习的课堂。选定课堂后请尽早直接进课堂上课,并告知任课教师。
3.报名缴费(预计为3月30日至4月8日,以实际公布为准)
学生在校财务处收费平台缴费。逾期未缴费者不得参加课程重修,报名缴费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不需缴费。请补修学生于3月28日前在学院登记免费补修的课程,未登记则视同需缴费。
四、其他说明
若因培养方案变更,需重修课程不再开设,请填写《湖北工业大学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见附件),申请选择跨专业同类课程或同专业相近课程;因培养方案变更或学院批准的特殊情况,可由学生申请,以学院为单位,采取“辅导+自修”的形式,并报教务处备案。
重修班级教学需与正常教学一致。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在上课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尽量调换重修课程,若确实无法调整的,可在下一学年再申请重修。个别学生申请免听部分重修课程,须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报开课单位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否则学生不能获得该课程重修考核资格。
教务处教学科
2018年3月19日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