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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2019年02月17日12:26  河北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依据《河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及《河北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书记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三、复试办法

1.学术水平审核(100分)

(1)前期研究成果(满分:80 分)

考生提供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成果打分标准见表一、表二(满分40分);及硕士毕业论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及论文初稿),分为优(40分)、良(30分)、中(20分)。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满分:20 分)

 

附表一: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排名

类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JCR一区论文

10

8

6

4

JCR二区论文、学术专著(一类出版社)

9

7

5

3

校内认定的一类A期刊论文、国家发明专利

8

6

4

2

校内认定的一类B期刊论文

7

5

3

1

CPCI收录论文、国外出版外文学术刊物论文二类论文(其他出版社)

6

4

2

1

核心期刊论文、实用新型专利

5

3

1


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2




国家级科研课题

10

8

6

4

省部级科研课题

8

6

4

2

厅局级课题

6

4

2

1

计算方法: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发明专利等分值可累计,但不超过此项总分值。(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

表2:科研成果奖(国家级奖励前7名均为满分,此项高10分)

排名

类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省部一等

10

10

10

10

10

8

6

省部二等

10

10

10

10

8

6

4

省部三等

10

10

10

8

6

4

2

厅局一等

10

8

6

4

2

1


厅局二等

8

6

4

2

1



厅局三等

6

4

2

1




 

2.复试面试(100分)

(1)复试面试按二级学科专业进行。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两道试题,其中一题为报考导师问题,另一题为其他导师关于本专业相关问题。

(2)打分方式:分为A票和B票,其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持A票,其他导师组成员持B票。票面分值均为100分。复试结果当场封存,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我校纪委监督下拆封、计算分值。

(3)计分方式:(A票分值×60%)+(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后×40%)。若导师因故不能参加复试工作的,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B票分值相加后除以B票个数)。

(4)复试过程中,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

四、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7356; 0312-5079365

电子邮箱:64889391@***

                              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 1 月 24 日

 


原标题:2018年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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