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及学部分团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字[2017]17号)之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学籍复查审核工作。
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各学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一、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像片等材料逐一比对,严格核查。
二、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新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查材料由各学部分团委存档。
三、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核(学生档案中的体检表)。复核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四、人文学部组织专家组,对艺术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复查其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并如实填写《河北大学工商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新生专业测试复查情况说明》。
各学部应将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弄虚作假的学生及时报教务部。同时,应确保报到新生名单、未报到学生名单的准确性。新生学籍审核结果将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也是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将上报教育厅、教育部备案。
请各学部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圆满完成本次对2018级新生的入学复查审核的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5073276。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