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待批稿)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7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做好我校2016年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特制定此转段考核方案。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一)招生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皮具艺术设计、电气自动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共11个专业,招生计划为585人, 试点专业招生计划纳入我校2019年度招生总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二)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 2016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25号)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2. 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各专业具体资格证书要求,见下表:(三)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四)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二、录取和衔接考核工作程序(一) 中职学校制定转段生源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非试点专业学生不得报考。(二)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制定原则。1. 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的第四学期末依据在校期间部分课程学习成绩或各学期期末成绩或3-5门专业核心课程平时学习成绩, 按100分进行折算;2.专业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不含选修)权重1:1,或科目成绩的权重比例由中职学校制定;3.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1:1.5或1:2比例进行推荐转段考核名单。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具体根据中职学校制定的转段选拔工作方案实施。(三)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采取专业技能实操、面试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技能实操能力。专业技能考核在我校校内或对口中职学校进行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四)学生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考核,就读相应专业。三、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一)依据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我校按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比例计算总分,专业基础理论考核成绩占40%(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满分150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二)拟录取考生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9年高考考生号。无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三)第六学期,与中职学校核实申请放弃考生、技能证书考取、高考报名等情况,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专业名次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确定终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四、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一) 2018 年4月,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二) 2018年5月,在我校招生网公布招生章程方案,专业技能考核大纲。(三) 2018年5月,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的1.5或2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推荐理由等,应在中职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我校考核程序。(四) 2018 年5月中旬,对口中职学校提供《2018年三二分段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转段考核生源选拔推荐名单》。(五) 2018 年5月中旬,中职学校收集报考所需材料:1.中职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由中职学校统一提供一份)2.考生电子相片(以中招考生号命名,直接从学籍系统获取)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技能证书复印件(尚未考取可第五学期补交);5.三二分段自主招生报考承诺书;6.其他相关证明(转专业需提供学籍卡复印件、免试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六) 2018 年5月20日前,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在所有上报材料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无注明和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统一由所在中职学校快递到我校招生办,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七) 2018 年5月下旬,我校对材料进行审查(考生无需网上报名,数据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导入报名系统并生成报名表),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会同中职要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必须确保个人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八) 2018 年6月前,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九) 2018 年7月中旬,转段考核成绩经双方学校联合公示无误后,由我校于2018年7月10日前根据省要求将学生成绩录入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十) 2018 年7月,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十一) 2018 年12月,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时间安排,中职学校组织拟录取考生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无成功取得2019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十二) 2019 年3月前,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时间安排,组织考生到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或到有体检资质(三甲以上)的医院自行体检。体检结果表格由所在中职学校统一交到我校招生办。(十三) 2019 年3月,与中职学校核实申请放弃考生、技能证书考取、高考报名等情况,确定终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十四) 2019 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提供我校进行核查。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以省招生办公室时间进度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五、资格复查和新生注册(一)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确定终录取名单前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直接取消录取资格。(二)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三)录取学生应在报到注册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六、组织保障(一)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二)转段方案及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我校和对口中职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我校以及中职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三)中职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并制定转段考核方案。(四)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五)选派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六)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七、资助学生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素质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英语四六级奖学金、亚洲博闻奖学金等,同时设“十佳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多种奖项,以鼓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校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亚洲博闻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对个别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将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助。八、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学生在就读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到无重大违纪现象,无纪律处分,操行合格。如出现违规违纪处理处分、操行不合格等情况,取消转段考核资格,取消我校录取资格。九、相关事宜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十、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020-34874086;84731206电子邮箱: 12046@***.cn招生网址:http://zs.***.cn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 孙支南监督电话:020-34832269电子邮箱: jwb@***.cn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20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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