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民办学院(独立学院),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考试院(招生办),县(市、区)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求,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平稳推进高考改革,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学生,不断提高社会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满意度,现就我省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1.成立吉林省2018年高考录取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统筹、指挥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2.成立吉林省2018年高考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类违纪舞弊事件;督察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处理。
二、录取工作原则
(一)普通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按时完成网上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限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按有关普通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普通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二)在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束前,各招生院校应确保录取数不得超过计划数。在我省录取结束前,各招生院校不得调减在我省招生计划。
(三)各招生院校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照100%比例投档,退缺补投。体育类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0%以内。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在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全部投档。
(四)在我省招生的院校,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院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五)普通高校必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六)普通高校在考生德、智、体、美考核合格,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已经预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和调换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一科类报考同一院校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投档,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因考试科目成绩差异排序靠后,并超出投档比例的考生,不能投档。已投档考生非本人身体专业受限、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招生院校不得退档。
(八)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同一录取批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由院校根据定向志愿考生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九)报考蒙生交换培养指标的考生必须是蒙古族考生,其他民族考生不予投档及录取。投档后仍未完成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额满为止。
(十)农、林、师类院校(专业)主要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低控制分数线上完不生计划时,在后一次征集志愿时,省教育考试院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
(十一)参加我省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或专业,如遇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须降分参加网上征集志愿。再不足时,必须执行我省普通本科低控制分数线继续在网上征集考生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减、撤在我省的招生计划。
(十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我省制定了《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吉教考字[2015]15号),经吉林省招生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报教育部备案。按照规定: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外,我省考生全部按照原始成绩附加政策加分后的特征总分排序、投档,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凡要求按照考生原始成绩录取的院校,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规定,否则一律按照我省赋分原则进行排序、录取。
(十三)各招生院校在预录取考生时,须根据本校计划性质,在“修改录取方式”中填写相应的录取方式代码。凡因录取方式代码错误,导致新生无法完成入学注册的,相应责任由招生院校承担。
我省代码类型:20统招;21定向;22预科;23免费师范生;24国防生;25高水平运动队;26高水平艺术团;28自主招生;29免费医学定向;30民族班;52保送生;53小语种;54单考单招;55运动训练;56特殊教育;57少年班;58高职班;59国家专项计划;60省属免费师范定向;61高校专项计划;62地方专项计划;63综合评价。
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一)艺术类院校招生录取
1.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规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本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面向全国招生的院校(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由其自行划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均须执行我省确定的艺术类招生录取各批次低控制分数线。
我省艺术类招生本科各批次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本科低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专科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专科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4.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实行统考,合格分数线为200分(不分文、理,不分本、专科),其他艺术类专业未组织省统考,均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或承认其他院校专业校考成绩。
我省省属普通高校艺术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实行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未经我院备案,专业省统考或校考不合格,专业校考违规考生不得录取,由于违规录取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投档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及其所录取专业均由招生院校确定,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由此产生的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
6.考生电子档案成绩信息中:我省未组织省统考的音乐类、舞蹈类、戏剧与影视类、特色专业类均按校考合格项录入,标记为“100”。
7.艺术类招生院校在办结网上录取手续之前,须按照《艺术招生录取信息反馈表》(见附件2)要求,将本校艺术招生录取情况(含录取原则、各专业录取新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低分等)传真给我院。
(二)体育类院校招生录取。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合格,且文化课达到我省体育类专业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否则不予投档和录取。我省原则上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进行投档,特殊情况由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投档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照我省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经院校体育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对于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四)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有关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除个别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一般不低于本校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保送生招生录取。严禁高校以保送生形式违规录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严禁高校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四、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健全完善相应预案,妥善处理录取期间遇到的各类问题,遇到突发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在录取期间建立值班制度,设置值班电话,及时处理录取期间考生咨询及信访有关事项。要提供举报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并按照国家信访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完善申诉受理和争议仲裁办法,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三)录取期间每晚22时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当天录取考生信息,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吉林教育电视台信息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网、中国联通等平台发布,同时发送至各地招生办,供考生免费查询。
(四)招生院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同时在其网站上必须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和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附件:1.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2.艺术招生录取信息反馈表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一)录取工作准备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要求 | 备注 |
6月29日-7月3日 | 全天 | 录取工作准备、录取数据准备、录取环境创建、录取场地布置。 | 5天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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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前 | 全天 | 审核、确认港澳自主招生院校录取数据 | 正式投档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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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前 | 全天 | 公布军检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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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前 | 全天 | 组织军事、公安、司法类等合格考生进行体检、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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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前 | 全天 | 回传军事、公安、司法类考生体检、面试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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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科预计录取时间安排(本科7月4日-8月9日)
1.提前批(艺术类):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4日 | 8:00 | 投放档案 |
|
7月8日 | 17: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7月11日 | 8:00—12:00 | 第一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15:00 | 投放征集志愿 |
| |
7月12日 | 10: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2:00-16:00 | 第二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18:00 | 投放征集志愿 |
| |
7月13日 | 18: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7月14日 | 8:00—12:00 | 第三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15:00 | 投放征集志愿 |
| |
20: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2.提前批(文史、理工、体育类):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4日 | 9:00 | 投放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电子档案 | 提前投放 |
7月9日 | 9:00 | 投放一志愿档案 |
|
7月11日 | 10: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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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投放二志愿档案 |
| |
7月12日 | 10: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 | 投放三志愿档案 |
| |
7月13日 | 10: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18:00 | 第一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7月14日 | 8:00 | 投放第一轮征集志愿 |
|
18: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7月15日 | 8:00-12:00 | 第二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15:00 | 投放第二轮征集志愿 |
| |
22: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3.国家专项计划: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16日 | 8:00 | 投放档案 |
|
10: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14:00-18:00 | 第一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19:00 | 投放第一轮征集志愿 |
| |
2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7月17日 | 08:00-12:00 | 第二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15:00 | 投放第二轮征集志愿 |
| |
18: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4.特殊类型招生批: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18日 | 9:00 | 第一批A段模拟投档 |
|
15:00 | 确定投档比例 |
| |
18:00 | 根据院校提供的投档比例,再次模拟投档 |
| |
7月19日 | 10:00 | 确定终投档比例 |
|
根据院校确定的终投档比例,进行终模拟投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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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失效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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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投放特殊类型招生合格考生电子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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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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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上传预录取数据 |
| |
20:00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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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批:
(1)第一批A段(文史、理工、艺术类):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20日 | 8:00 | 投放档案(文史、理工、艺术) |
|
7月21日 | 1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文史、理工、艺术) |
|
14:00-18:00 | 第一轮征集(文史、理工)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14:00 | 投放艺术类二志愿档案 |
| |
20:00 | 投放第一轮征集志愿 |
| |
7月22日 | 10:00 | 审核、确定艺术类二志愿录取结果 |
|
11:00 | 投放艺术类三志愿档案 |
| |
21:00 | 审核、确定第一轮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 含艺术类三志愿录取结果 | |
7月23日 | 8:00-12:00 | 第二轮征集(文史、理工、艺术)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15:00 | 投放第二轮征集志愿 |
| |
21: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2)第一批B段(文史、理工):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24日 | 8:00 | 投放一志愿档案 |
|
14: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15:00 | 投放二志愿档案 |
| |
2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7月25日 | 8:00-12:00 | 征集志愿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14:00 | 投放征集志愿 |
| |
21: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6.地方专项计划: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26日 | 8:00 | 投放档案 |
|
10: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12:00-16:00 | 第一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18:00 | 投放征集志愿 |
| |
20: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7月27日 | 8:00-12:00 | 第二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14:00 | 投放征集志愿 |
| |
18: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
20:00 | 核对计划、整理数据 |
|
7.第二批:
(1)第二批A段(文史、理工、艺术、体育):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7月28日 | 8:00 | 投放一志愿档案(文史、理工、艺术、体育) |
|
7月29日 | 11:00 | 审核确定一志愿录取结果 | 含艺术 |
14:00 | 投放平行志愿(2-8志愿)档案 |
| |
14:00 | 投放艺术类二志愿档案 |
| |
7月30日 | 11:00 | 审核确定平行志愿录取结果 |
|
11:00 | 审核确定艺术类二志愿录取结果 |
| |
14:00-18:00 | 第一轮征集(文史、理工、体育)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14:00 | 投放艺术类三志愿档案 |
| |
7月31日 | 8:00 | 投放第一轮征集志愿(文史、理工、体育) |
|
16:00 | 审核确定艺术类三志愿录取结果 |
| |
17:00 | 审核确定第一轮征集录取结果 |
| |
8月1日 | 8:00-12:00 | 第二轮征集(文史、理工、体育、艺术)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14:00 | 投放第二轮征集志愿 |
| |
21: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
(2)第二批B段(文史、理工类):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8月2日 | 8:00 | 投放一志愿档案 |
|
14: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15:00 | 投放二志愿档案 |
| |
18: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19:00 | 投放三志愿档案 |
| |
8月3日 | 1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18:00 | 征集志愿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20:00 | 投放征集志愿 |
| |
8月4日 | 20: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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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三批(文史、理工、体育):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8月5日 | 8:00 | 投放一志愿档案 |
|
8月6日 | 1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 | 投放 “平行志愿”(2-7志愿)档案 |
| |
8月7日 | 1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18:00 | 第一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8月8日 | 8:00 | 投放第一轮征集志愿 |
|
17: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8月9日 | 8:00-12:00 | 第二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15:00 | 投放第二轮征集志愿 |
| |
21: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三)专科志愿填报(8月10日-13日)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8月10日 | 全天 | 整理本科录取数据、准备专科志愿填报数据 | 高招部、信息部 |
8月11日-12日 | 每天9:00-16:00 | 考生网上填报提前专科(高职)批、专科(高职)批志愿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8月13日 | 全天 | 导入提前专科(高职)批、专科(高职)批志愿库,搭建录取环境 | 高招部、信息部 |
(三)专科(高职)预计录取时间安排(8月14日-21日)
1. 提前专科(高职)批(艺术类):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8月14日 | 8:00 | 投放一志愿档案 |
|
8月15日 | 10: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1:00 | 投放二志愿档案 |
| |
2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8月16日 | 8:00 | 投放三志愿档案 |
|
1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14:00-18:00 | 征集志愿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20:00 | 投放征集志愿 |
| |
8月17日 | 17: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2.专科(高职)批(文史、理工、体育类):
日期 | 时间 | 工作任务 | 备注 |
8月18日 | 8:00 | 投放一志愿档案 |
|
16: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
17:00 | 投放 “平行志愿”(2-6志愿)档案 |
| |
8月19日 | 1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18:00 | 第一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20:00 | 投放第一轮征集志愿 |
| |
8月20日 | 11:00 | 审核确定录取结果 |
|
14:00-18:00 | 第二轮征集 |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逾期关闭系统 | |
20:00 | 投放征集志愿 |
| |
8月21日 | 12:00 | 结束本批次录取 |
|
附件2
吉林省艺术招生录取信息反馈表
招生院校名称:
科类 | 录取专业 | 计划数 | 录取数 | 综 合 成 绩 | 录取文化课成绩 | 录取专业课成绩 | ||||
高分 | 低分 | 高分 | 低分 | 高分 | 低分 | |||||
文 科 艺 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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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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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科 艺 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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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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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取 原 则 | (分科类、详细填写) | |||||||||
填 表 人 |
| 办公或录取现场电话 |
| 移 动 电 话 |
|
备注:1.在办理网上录取结束手续前,参照此表将贵校艺术招生录取信息传真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现场传真:0431-84605883或84605886
2.表中所列的“综合成绩”是指考生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加专业课成绩所占比例的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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