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NO:138)
各位同学、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加强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有余力的学生选择第二专业学习,提高就业竞争力,教育厅已批准我校开展辅修双学位教育,并已招收三届。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开设辅修专业(双学位),为做好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名称 |
开设专业 |
学科门类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日语 |
文学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工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 |
旅游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一、招生计划
原则上每个班级人数不超过60人,不低于20人,报名人数少于20人原则上不开课。
二、学分及课程安排
1.辅修专业总学分35-37学分;双学位专业总学分55-57学分,包含至少18学分的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终总学分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或者小学期,具体时间、地点由辅修开设学院安排并另行通知。
三、报名录取、交费
1.报名时间及流程:本次辅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从7月6日开始学生可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
2.报名条件:
(1)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含16建筑学);(2)学分绩点在2.0以上;(3)申请双学位的学生主修专业与双学位专业应属不同学科,如学科相同,将不得申请双学位,只能获辅修专业证书。
(2)辅修免修:每学年开学(第1-3周)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应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交开课学院审批备案。
(3)取消辅修:每学期开学(第1-3周)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黄山学院学生申请取消辅修(双学位)审批表,办理退辅手续,办理完成后交开课学院。每学期第四周之后,将不再受理学生取消辅修。
(4)辅修交费:经物价局核准和教育厅同意,我校辅修专业每学分80元。
四、修业与证书
1.在规定时间内,应修满相应辅修(双学位)专业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原则上应在毕业前修完全部学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黄山学院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的学生,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取得双学位。
2.双学位证书在国务院学位网上能查询到;辅修专业证书目前还不能进行国家统一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但学校可向社会及用人单位提供查询。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59-2546747(建筑工程学院)
0559-2546657(经济管理学院)
0559-2544621(旅游学院)
0559-2546577(外国语学院)
0559-2540602(信息工程学院)
0559-2543332(教务处教务科)
此次招收辅修双学位学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并指导学生报名,招生学院要做好专业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