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更多
的优秀学生出国留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学生国际交流助学金。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助学金实施办法》,现启动2018年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国际交流助学金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度(1月1日-12月31日间)即将或已经赴国外高校攻读学位或参加长、短期交流学习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助学金资助标准
(一)一等助学金:金额1万元/人次。适用于赴国外留学一个学期以上的学生(不包括一个学期)。
(二)二等助学金:金额八千元/人次。适用于赴国外留学3个月至一个学期的学生。
(三)三等助学金:金额三千元/人次。适用于赴国外留学2周至3个月的学生。
三、申请材料
(一)《西南政法大学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
(二)国外高校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交由学院审核后退还本人;
(三)学生在国外留学成绩单;
(四)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原件交由学院审核后退还本人。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南政法大学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对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并由学院在12月10日统一将各学院推荐人员名单和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连同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一并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003-2 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在收到学院推荐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材料复审和后评定,并在校园网上对拟授予助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助学金实施办法》,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学生不在助学金资助的范围之内。
赴港澳台地区留学学生的助学金申请和发放参照《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67258671,联系人:琚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国际交流专项助学金实施办法》
2.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1月30日
原标题:2018年关于申报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国际交流助学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