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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开展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4日15:33  齐齐哈尔医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新乡医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根据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的要求,加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提升指导能力,落实研究生导师动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18年度新乡医学院招收研究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拟准备在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教学、科研等工作未出现差错,本科教学、指导研究生评价优秀者。

(三)具有明确和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履行导师职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培养硕士生,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的年龄于招生当年831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3年)的要求。  

(五)学术型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硕士学位,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科研或临床工作2年以上。专业学位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学位。

(六)导师科研经费及业绩

学术学位导师目前作为第一主持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一项,自然学科可支配科研经费达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导师可支配科研经费达5万元以上和校内单位专业学位导师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可支配科研经费达5万元以上(均以进学校财务或者附属医院等培养单位财务帐为准,科研经费截止时间为201767日,请申报人员确认经费金额,学科管理处核实科研经费经费准确性,个人所填写招生资格申请表内容不真实者,将取消该部门所有人员招生资格认定资格)。校外联合培养单位专业学位导师须有5万元以上科研经费。

近三年科研业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被SCIAHCI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以上(专业学位导师收录论文1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在EICSSCI或《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国内中文核心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专业学位导师1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主编或副主编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

4)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的主要完(前3名);或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前3名);或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的主持人;或1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持人;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鉴定(专业学位导师为1项)的主持人。

5)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名)。

注:符合上述条件的导师需填写《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组织新乡医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暂按2017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安排,终招生计划将根据各专业科研情况、培养条件、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以及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确定。

(二)在国外学习、工作(不能在校工作一半时间)的导师,一般不具备当年招生资格。

(三)请导师提供发表论文、获奖成果或授权专利、承担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的截图或扫描件电子版(每位申请人员的科研业绩电子版建一个以自己名字命名文件夹),认真填写《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新乡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汇总表》于201761610点前将申请表、汇总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和佐证材料原件(审核后返回)报送学科管理处1610室,过期不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2018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特此通知。

2018年关于开展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新乡医学院2018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汇总表.xlsx

2018年关于开展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附件2:新乡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报表.doc

2018年关于开展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3:新乡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学科管理处

2017614

 


原标题:2018年关于开展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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