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2018 年初中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32 号文件)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南市
2018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济教字〔2018〕
7 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济南市2018 年初中后高职及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2018 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学校分市招生计划的通知》,我市2018 年初中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计划招生为307
人(其中“3+4”高等职业教育计划招生86 人,高等师范教
育计划招生221 人),五年制高职教育计划招生2338 人,
三二连读高职教育计划招生4118 人。济南市教育局、济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批准我市普通中专计划2293
人,职业中专计划10968 人,技工学校计划 4430 人。
初中后高职计划如需调整,须在“山东省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报送管理系统”提交并通过审核方可执行。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 网址为
http://xkbm.***:8000)或者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为)进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分三次进行: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 月6 日—
7 月7 日,每天8:00 至17:00,填报范围为普通高中、初中
后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 日—16 日,每天8:00 至17:00,填报范围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 月22 日—23 日,每天8:00 至17:00,填报范围为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初中后高等职职业学校只在第一批次志愿填报。8 月12 日填报征集志愿。
三、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统一在“济南市初中学考录取平台”上进行网上投档。
(二)济南市将“3+4”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4”本科及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录取。
(三)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省、
市分级管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体育的科目顺序逐个对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档,投档比例为1:1。预录取考生数据库必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未完生计划的初中后高职学校(不含3+4 高等师范教育及3+4 高等职业教育)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由考生通过济南市初中学考招生平台填报职业,录取通过网上投档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三)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允许通过注册录取方式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注册入学者,须具有济南市户籍或学籍。已参加我市2018 年初三学考的考生,不允许按注册入学录取。
(四)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我市公布的录取时间、批次及规定、程序,完成录取的各项工作。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或上传有关招生录取数据及统计表信息。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登录平台上传或下载数据,可以视为投档考生已被院校录取,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决。
(五)第一阶段被录取,未经批准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由录取院校登录录取平台注销考生
信息。招生院校注销考生时一定要慎重,注销过程要有严格的操作程序,经办人要留有记录或留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保证书,避免因盲目注销引发遗留问题。如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出现考生投诉等有关问题,一律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处理。
(六)在招生录取期间(7 月9 日至7 月26 日;8 月
13 日—8 月 15 日),各招生院校招生负责人要随时关注录取平台公告信息,并保持电话(录取平台登记电话)畅通,以方便联系解决突发事件。
四、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一)7 月4 日9:00-17:00,登录录取系统,修改密码并更新联系方式。
(二)提前批:
“3+4”师范、“3+4”高职、五年制师范学校投档时间为
7 月8 日上午10:00,录取结果平台反馈时间为7 月8 日下
午17:00 点前。
(三)第一批次:
投档时间为7 月9 日下午,投档范围包括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以上学校在规定时间登录查看投档名单、完成录取操作。
录取结果平台反馈时间为7 月11 日中午11:00 前。
7 月13 日考生自行登录平台查询第一阶段投档结果,7
月25 日前到招生学校报到。7 月25 日前各类初中后高职学校在省计划管理平台完成计划调整工作。
(四)第二批次:
投档时间为7 月17 日下午,投档范围包括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校)。
录取结果平台反馈时间为7 月18 日下午16:00 前。
(五)第三批次:
投档时间为7 月24 日下午,投档范围同第二批次。录取
结果平台反馈时间为7 月25 日下午16:00 前。
(六)初中后高等职业学校征集志愿投档时间为8 月13日上午;投档范围包括尚有缺额计划的初中后高等职业学校
(“3+4”师范、“3+4”高职不参加征集志愿)。
录取结果平台反馈时间为8 月 14 日中午 11:00 前。
(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征集志愿
8 月15 日前,尚有缺额计划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校自主组织生源。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到相关学校进行志愿征集报名,学校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认真审核。
8 月15—17 日9:00-17:00,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对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院校登录录取平台登记征集志愿考生信息,登记成功的考生,可视为预录取。8月17 日17:00 录取平台关闭,不再接受任何院校登录。
注册入学的平台登记时间为8 月16 日-17 日,相关学校
登录济南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平台登记注册入学考生信息,考生信息平台审核后,新生名册由济南招考院统一打印,办理录取手续时由招生学校凭初中、高中毕(结)业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招考院办理录取手续,办理时间为9 月 3 日—5 日。
8 月17 日后,市招考院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五、注意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录取考生,在招生录取各个环节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息标准》数据库格式建立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将考生志愿信息回传市教育考试中心,并安排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和录取平台账户(录取专用邮箱)的管理,确保招生工作联络通畅。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招生,未经省、市教
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任何院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不得进行不实招生宣传和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对出现违反招生政策,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行为,将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 年7 月2 日
日上午 10:00,录取结果平台反馈时间为 7 月 8 日下
午 17:00 点前。
(三)第一批次: 学校投档时间为
7 月 8 日上午 10:00,录取结果平台反馈时间为 7 月 8 日下
午 17:00 点前。
(三)第一批次: 学校投档时间为
7 月 8 日上午 10:00,录取结果平台反馈时间为 7 月 8 日下
午 17:00 点前。
(三)第一批次:
原标题:2018年关于济南市初中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