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8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2018年03月30日11:39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助函〔2018〕81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我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和条件

1.我院高职毕业生在我省基层单位服务(就业)。

 2.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年限满3年或以上,服务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及周末不受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受理地点: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行政楼2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4127128

三、学费标准:2008级为2400元/学年;2009级、2010级、2011级、2012级为2800元/学年。(3+2学制及五年制的只补偿大专期间的两年学费,贷款学生如就读期间的助学贷款总金额不超过在校期间的总学费,则只补偿学费,如就读期间的助学贷款总金额超过在校期间的总学费的,则按助学贷款金额补偿)。

四、需报送的材料

1.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需要填写附件1-1、附件1-2、附件3(附件1-1、附件1-2交纸质版,其中附件1-1需要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加盖鲜章并由县级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加盖鲜章确认,附件3交电子版)。学生填报的表格除单位意见等处由经办人员亲笔填写外,其他由学生本人填写的基本信息请一律使用电脑打印。

2.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需要填写附件2-1、附件2-2、附加3(附件2-1、附件2-2交纸质版,其中附件2-1需要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加盖鲜章并由县级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加盖鲜章确认,附件3交电子版)。学生填报的表格除单位意见等处由经办人员亲笔填写外,其他由学生本人填写的基本信息请一律使用电脑打印。

3.招考录用文件及单位聘任合同书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确认,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注:需连续三年考核表,从就业初始时间起计算,计算方式以上班实际考核时间为准,不能以自然年计算,如考核时间不足三年,不足部分需要用人部门出具考核合格证明并由当地县级人事部门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考核表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县级人事部门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确认)。

5.身份证、毕业证、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交复印件,但是在提交资料时需要审查原件,银行卡只能是贵州省内工商银行借记卡)并在本人银行卡空白处注明专业、年级、班级、姓名、联系电话。

6.贷款同学需提供贷款结清凭证(就是还清贷款证明)。

7.另请各位同学注意,所有表格已挂我们学校的官网,不要随意调整相关表格格式和在其他地方下载表格。

五、按照政策要求,就符合补偿、代偿;不符合补偿、代偿范围特作以下说明,请同学们对照符合补偿、代偿范围提交材料。

(一)、符合补偿、代偿范围

1.学费补偿代偿评审政策依据:黔财教〔2009〕114号、黔教助发〔2012〕222号、黔教办助函〔2018〕81号文件规定的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2.在基层单位连续(服务)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2015年9月30日以前到基层就业,差几个月满3年,需单位提供考核证明,本年度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3.具体服务的单位属县级单位管辖,但是在县以下(城关镇除外)的乡村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如乡镇土管所、司法所、计划生育服务站等,但需要提供工作所在地的乡镇机关连续3年年度考核证明。

(二)、不符合补偿、代偿范围

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2.各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县城关镇不在补偿、代偿范围。对转岗且符合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应由第一次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必须连续、中间不得有间隔期;

3.毕业生就业过渡期为2年,超过2年不在补偿代偿范围内;

4.工作单位为私营企业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5.在我省经济发达大中城市区域贵阳市六城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遵义市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就业的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6.在新成立的县级区域,如:黄果树管委会、百里杜鹃管委会,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新区、园区等,大学城、职教城等属县级及以上的直管单位就业的不在补偿范围;

7.艰苦行业非一线工作的文职人员(会计、办公室人员、记者、销售人员等);

8.编制(人事关系)虽在乡镇基层单位,但借调上级部门工作,实际在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时间未达到3年(未连续期满36个月),不属于下基层学费补偿政策范围;

9.服务单位属县(市)管辖,到基层挂职(临时)的不在政策范围内;

10.原学校在县城或城关镇,因新校区搬迁至乡镇,不在政策范围内(所有大学城、职教城的高校、中职学校都不在政策范围内);

11.电力(电厂)、航天、航空、高速公路不属艰苦行业,不在政策范围。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3月30日


原标题:2018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学费
手机版:2018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