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生[2017]37号)、《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11门课程+职业适应性技能面试测试成绩”总分排序。
专业录取原则: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专业清),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首先按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录不满时,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现将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拟录取专业公示如下,正式录取结果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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