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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渤海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招生培养相关问题的说明

  2018年06月18日21:57  渤海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渤海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招生培养相关问题的说明

    2017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现就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等相关问题做以说明。
一、入学考试方式
    从2017年起,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复试要求等均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学历、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学习形式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可根据本人意愿,与全日制研究生采取相同的学习形式;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学习。一般教育类专业选择寒暑假上课,其他专业选择周末或节假日上课(终以各学院安排为准)。
四、基本修业年限
    2018级起,我校非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长修业年限为5年。
五、学费标准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与全日制相同。汉语国际教育、法律硕士和金融硕士专业每年10000元,其余专业均为每年8000元,按基本修业年限收费,按学年收费。
六、培养方案
    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七、毕业学术成果和学位论文要求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毕业学术成果和学位论文要求、学位审核授予程序和标准等与全日制研究生按相同的规章制度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纳入全省抽检范围。
八、关于住宿
    申请与全日制一起学习的,可以申请校内住宿;申请寒暑假等假期集中上课的,学校可提供住宿。
九、档案、组织关系、户口迁移等事项
    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后,档案和户口自愿转入我校;申请与全日制一起学习的,组织关系需办理转接,就业派遣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原标题:2018年关于渤海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招生培养相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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